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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7月,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10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046,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程序正在办理中。 (二)1.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资产”)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继续受托管理津药资产持有的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79.3843%股权,托管期限为2024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8日。 2.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发挥研发资源的协同效应,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受托管理药业集团持有的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5.61%股权,托管期限为2024年9月22日至2027年9月21日。 (三)报告期内,公司1个产品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3个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1个产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1个产品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DMF FA Letter,详见下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书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立延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于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