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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024年8月公司向参股公司晶萃光学追加投资后,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后续计量而计提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完成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宜 2024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7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0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解除限售/归属/行权事宜 (1)2024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32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共计94.52万股办理相关归属及为符合行权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共计59.3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相关解锁工作,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向参股公司增资的事项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萃光学”)增资2,100万元(其中人民币80.4920万元认购晶萃光学新增注册资本80.4920万元,人民币2,019.5080万元计入晶萃光学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晶萃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8%增至23.20%。2024年8月8日,公司与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葛士军、胡伟、冯婧、邓乔良、南京晶熠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南辉智能光 学 感 控 研 究 院 有限 公 司 签 署 了 编 号 为TZ202408001的 《 投 资 协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