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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回购专户说明 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截至报告期末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03,000股,持股比例为2.32%,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三)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月8日、3月4日、3月20日、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4-019)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10日。截至2024年4月10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最高成交价为16.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0,107,177.6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3,000股,持股比例2.3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