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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2: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以本期末的股本为基础重新计算变动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新签订单87.07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其中7-9月新签订单24.2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34.34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与2023年1-9月相比,新签订单同比下降3.17%,在手订单同比增长16.99%。 2、重大中标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2)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生效条件尚未达成。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已完成合并,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