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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取得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袋等4个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8日、8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044、053、054)。 2、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取得己酮可可碱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3、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的己酮可可碱原料药、盐酸罂粟碱原料药通过CDE技术审评,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2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