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财务信息负责人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的保证;以及报告未经审计。
报告指出,由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司将符合条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变更为经常性损益,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股东信息部分未披露具体数据,但提及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优先股股东信息不适用。其他重要事项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岳系统集成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达成和解,合计支付约2.45亿元。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且未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