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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 秘书长 税务报告给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 二十国集团巴西,2024年10月 OECD 秘书长向 G20 财务部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税收报告 二十国集团巴西,2024年10月 本文件及其包含的任何地图,均不影响任何领土或主权状态、国际边界和疆界的划定,也不影响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这项工作是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秘书长的责任下出版的。在此表达的观点和使用的论点并不一定反映OECD成员国的官方观点。 请引用本出版物为: OECD (2024),经合组织秘书长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税收报告(G20巴西,2024年10月)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即将发布. 目录表 前言4两支柱国际税收方案5BEPS Update8税收与不平等10税收与流动性11税收透明度11税务管理及税务确定性12税收与发展13全球税收目的透明度和信息交换论坛15 前言 在巴西G20主席国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最后一次会议前夕,我很高兴向大家报告自您上次于七月举行的会议以来税收领域的主要发展情况。 自您上次会面以来,截至9月19日,57个司法管辖区齐聚巴黎,以支持签署一项旨在实施预扣税规则(STTR)的新多边条约的签字仪式。进一步加强全球最低税收,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直接的工具,以帮助确保它们获得其公平的税收收入份额。发展中国家往往是重大外付的来源,这些外付可能面临低税或无税。STTR(有害税收实践包容性框架)对在受益国司法管辖区征税不足的任何此类付款征收税款,有助于保护其税基。超过70个G20/OECD有害税收实践包容性框架(包容性框架)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有资格根据STTR承诺,在其与其他包容性框架成员的协议中要求包含STTR,无论是通过双边税收协议的修正案,还是新的多边条约(STTR MLI)。STTR MLI于2023年9月获得包容性框架的批准,并在2024年9月19日,19个包容性框架成员签署了MLI(或尽快签署MLI的意向书)。 STTR补充了其他提高公司收入国际税收底线的努力。巴西最近公布的临时性立法、巴林和土耳其最近实施的立法,使得目前已有45个司法管辖区已经实施或提出了实施全球反避税侵蚀(GloBE)规则下的全球最低税的立法。另外还有16个司法管辖区已经采取了具体措施迈向实施。我期待继续与大家共同完成这项重要工作,以稳定全球税收格局,遏制有害的税收竞争,并帮助世界各国政府产生重要的额外收入。 全球最低税建立在原项目的基础上,旨在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随着我们接近BEPS2015最终报告发布十周年纪念日,1包容框架将对BEPS项目进行盘点,并展望未来。在包容框架下一次全体会议,将于2025年初举行,成员们将回顾未来议程,并继续讨论2024年就确保包容性和包容框架中利益相关者参与所进行的的重要讨论。我期待在2025年南非主席国期间向您汇报这些进展,以及就您鼓励包容框架考虑在有效累进税收政策背景下开展工作以减少不平等的努力的后续情况。 两支柱国际税收方案 第二支柱——提高企业收入国际税收的最低标准。 第二支柱由两个互补的组成部分组成:全球最低税规则(GloBE Rules);以及有形转移税规则(STTR)。 应纳税条款(STTR) 2021年10月,当139个成员国同意《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两支柱解决方案声明》时,STTR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在第二支柱上达成共识的必要组成部分。2 STTR允许管辖地区在定义的类别中进行“退回”税收。 收入受制于 STTR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成员保护 名义税率低于STTR最低税率9%,并且根据条约已放弃对该收入的国内征税权。STTR表格的相应部分包含旨在确保全球最低税制的规则包 框架跨国企业(MNEs)及其补充,并具有优先地位。 在该方案中达成的一致其他规则。他们的税基。 STTR MLI的生效将带来真正的、实质性的影响,并且,结合发展中国家请求自动将STTR纳入与其他包容性框架成员的双边税收协定的能力,确保每个人都能从正在开发的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中受益,使全球税收体系更加公平,对所有人都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全球最低税 我们欢迎在实施第二支柱方面取得的持续重大进展,并将继续支持正在进行的工作,以确保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各国之间协调一致,作为一个共同的方法。这应被视为国际税收合作的一个巨大成功。 ——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公报,2024年7月 第二支柱的第二个要素——全球最低税——现已成为现实。 基于已经实施最低税制的国家,经合组织(OECD)估计,到2024年,将有大约60%的受GloBE规则约束的跨国企业(MNEs)受到最低税制的影响,这一比例将在2025年上升至90%。 现在全球最低税规则正在世界各地实施,包容性框架的重点在于确保一致性和确定性。为了实现一致性和确定性,正在采取多种机制,同时积极与各国和利益相关者合作,解决关于合规成本的担忧: •通过实施GloBE模型规则(包括一个约定的规则顺序和嵌入的简化措施),依赖司法管辖区确保了一个共同的起点;•建立一项同行评审流程,以确认实施司法管辖区立法的支持规则秩序,同时加强一致性并提供确定性。•行政指导的发布和对安全港(如过渡性国家间报告(CbC)报告安全港)的依赖支持了从采用到实施的过渡。•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以确保在执行地区之间采取协调一致的方法。 第一支柱——为第21世纪的国际税收体系现代化st世纪 第一支柱包含两个部分:金额A,对大型和高盈利跨国企业征税的国际框架;以及金额B,基准分配活动的简化转让定价方法。 金额A 2023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执行第一支柱金额A的多边公约》(MLC)的文本,以及MLC的说明性声明和关于应用金额A确定性的谅解。此次发布反映了inclusive framework在该阶段在金额A的技术架构上达成的共识。3《MLC包的发布》 随后,包容性框架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了一份修订后的时间表,该时间表承认,解决剩余差异的工作需要继续进行,包括关于新的数字服务税和其它相关类似措施的中止。包容性框架的成员们承诺致力于达成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并最终完成MLC文本。4 到16世纪时th全体包容性框架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至30日举行,包容性框架成员之间已取得足够进展,使其联合主席发表了一项关于第一支柱的声明: 包容性框架关于BEPS的谈判接近完成关于第一支柱最终方案(包括金额A的多边公约(MLC)文本和金额B的框架)的谈判,目标是及时达成最终协议,以便在6月底前开放MLC供签署。在这方面,我们欢迎法国和巴西表示有兴趣在MLC开放供签署后尽快举办签署仪式。5 在您上次会议中,您鼓励包容性框架成员尽快完成2024年7月26日公告中关于第一支柱最终方案的谈判: 我们鼓励包容性框架成员尽快完成关于第一支柱最终方案的谈判,通过解决关于金额B框架的剩余问题,以便尽快完成多边公约(MLC)的最终确定和签署。6 今天,多边税收征管协议的文本已基本稳定,并在《包容性框架》成员中实现了将近全面共识。未来工作的重点是细化下面所述的可选方法的共识之外的对金额B的共识。在这一阶段,问题的性质主要是政治性的,而非技术性,谈判正在进行。 最终,一柱的目的是变革性的:更新适用于大型且利润极高的跨国企业(MNEs)的税收框架,认识到物理存在不能成为确定征税权的唯一依据。这代表着从2015年发布的BEPS行动计划1报告开始的长征的巅峰。7在旅途中,还解决了其他一些关键挑战,例如在增值税方面的问题。建立关于转型变革的共识需要时间,而共识是实现变革和确保确定性所必需的基础成分。 金额B 金额B通过定义一种简化和简化的转让定价方法,为广泛的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提供了增强的税务确定性。这项工作对于低容量司法管辖区尤为重要,在这些地区,关于这些活动的争议经常发生,并且可能缺乏可靠的可比数据来对这些活动进行定价。一些这些司法管辖区报告称,其转让定价争议中有30-70%与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相关。 •8•92024年2月19日,在某些设计方面待完成的情况下,包容性框架发布了一份报告,将金额B纳入经合组织(OECD)。转让定价指南作为一个选择性方法简化并精简基线营销和分销定价活动。2024年6月17日,包容性框架发布了关于金额B的待定设计方面的内容。允许司法管辖区开始实施。•最近,在2024年9月26日,包容性框架采取了额外步骤,通过发布一个模范授权当局协议(MCAA)来促进其实施有关金额B的政治承诺。这一承诺旨在特别有利于资源有限和数据可用性有限的司法管辖区。10 包容性框架继续致力于制定一个超出自愿方法的金额B框架,并将其与金额A联系起来,如上所述的2024年5月30日联合主席声明中所示。 BEPS更新 工作于两支柱解决方案的基础是BEPS项目,该项目十多年前启动,旨在诊断现有系统中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漏洞,并同意采取15项潜在措施来解决这些漏洞。在这15项措施中,四项被确立为最低标准。 实施最低标准 行动5 - 有害的税收实践 《行动5最低标准》通过同行评审和信息交流来应对有害税收实践。当BEPS项目启动时,几乎没有关于税收裁决的信息进行交换。今天,根据我们最新的数据,已有130个司法管辖区之间进行了超过54,000次关于税收裁决的信息交换。此外,在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上进行的最新同行评审,关于优惠税收制度的评审,已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FHTP已评审的制度总数现在已达到326个,其中超过40%的制度已被废除或正在被废除过程中。 行动6 - 税收协定滥用 行动6旨在加强税收协定,并采取反滥用措施,以确保它们不会无意中为非征税或减税(包括通过税收协定安排)提供机会。 行动6措施的执行主要通过一项多边工具(BEPS MLI)实现,该工具实施了行动6最低标准以及其他与条约相关的BEPS措施。在过去几年中,在行动6措施的执行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9https://www.oecd.org/content/oecd/en/about/news/announcements/2024/06/international-tax-reform-oecdg20- inclusive-framework-on-beps-taking-further-steps-on-the-implementation-of-the-two-pillar-solution.html10https://www.oecd.org/content/oecd/en/about/news/announcements/2024/09/oecd-g20-inclusive-framework-on-beps-takes-a-further-step-on-the-implementation-of-the-amount-b-of-pillar-one.html 行动6最低标准,证明BEPS MLI(多边税收征管协定)是一个极其有效的工具。(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大多数新签订的税收协定也包括实施行动6最低标准的规定)。 •至今,BEPS 协定(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已经涵盖 104 个司法管辖区及超过 1950 个双边税收条约——占包容性框架成员国之间签订的税收条约的 90%。•大多数签署了BEPS MLI(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多边公约)的主权国家已将几乎所有其条约列入其中,这使得BEPS MLI已经加强了超过1 500项现有条约。•这一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因为签约方批准了BEPS MLI或新签约方加入了BEPS MLI。 行动13 - 分国报告 行动13要求所有大型跨国企业准备一份关于其在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全球收入分配、利润、缴纳的税款和经济活动的综合CbC报告。该CbC报告随后与这些司法管辖区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共享,用于高级别转让定价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风险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