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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通知,广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 肇 庆 市 鼎 湖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换 发 《 营 业 执 照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7月29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公司新设合资公司嘉兴马丁马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3、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8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2人调整为2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353.85万股调整为350.57万股。除此之外,激励对象及授 予 数 量 与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方 案 不 存 在 差 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8月29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4、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7.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授予350.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蒋震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震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龙昌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