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58元/股的130%(即29.36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触发了“景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景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景20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提前赎回“景20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2024年8月13日,“景20转债”已完成赎回并在上交所摘牌。累计共有1,777,467,000元“景20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78,715,683股,占“景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22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景20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君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杏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