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各投产环保运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公司控股的各垃圾处理项目前三季度合计完成垃圾入库量981.67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931.89万吨),同比增长12.79%,完成上网电量26.80亿度,同比增长15.38%。报告期内,永康项目二期投入正式运营,蛟河项目和陇南项目投入试运行,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及试运行项目达到55个(其中试运行5个)。宁都、双鸭山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运营及试运行项目19个(其中试运行2个)。龙泉项目新增200吨/日的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焚烧处置量,总规模增到500吨/日。永强公司开展500吨/日炉渣资源化利用预处理智能化技改项目。昆山公司完成首单绿证交易,合计出售2.35万个。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取得核发绿证约341万个。永强厨余项目列入污染治理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拟补助5,000万元,永康一期提标技改项目列入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1,015万元。 (二)装备与新材料业务方面,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设备制造公司新增主要日常环保和新材料设备订单总计约14.75亿元。伟明装备集团开发新产品过滤机。伟明装备度山基地开展光伏二期项目建设。公司下属嘉曼公司首条侧吹炉生产线启动烘炉,开展整体系统调试工作。伟明 盛青公司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一期电解镍项目正式投料试生产。 (三)其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入选中证A500指数成份股,项光明董事长荣登福布斯“2024中国最佳50名CEO”榜单。 2024年7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MADQEK8F9Y。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东海路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