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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880.00万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已经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7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已回购股份880.00万股的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6,672.2828万股减少为55,792.2828万股,注册资本由56,672.2828万元减少为55,792.2828万元。 2024年9月6日,公司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资本变更为55792.2828万元,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2、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独立董事丁芸女士自公司聘任之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丁芸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丁芸女士的辞职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生效后丁芸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丁芸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牛忠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一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牛忠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原独立董事丁芸女士的辞职申请于2024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丁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