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357,217.38万元,同比下降21.41%,其中经销业务收入270,153.33万元,同比下降6.79%,工程战略业务收入87,064.05万元,同比下降47.13%。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934.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658.1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7.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9.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6,519.5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并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提示“蒙娜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蒙娜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136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证券回售付款通知》,“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8,316,111张,回售金额为832,742,090.97元(含息、税)。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10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