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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证券代码:60112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28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25%)无偿划转至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新矿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矿集团通知,获悉其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24〕261号),新疆国资委已同意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邹艳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灵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