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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柏疆红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柏疆红因公司审计部无法对三季度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存在财务数据严重失实的风险且现任管理层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柏疆红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柏疆红因公司审计部无法对第三季度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存在财务数据失实的风险且现任管理层有违法违规行为,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9.9%,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资金紧张所致;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9.5%,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所致;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26.4%,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所致;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0.5%,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租赁保证金到期减少所致;5、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53.1%,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库存减少及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所致;6、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38.9%,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提取设备资产减值所致;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58.4%,主要系报告期费用摊销所致;8、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1.2%,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二期设备定金被没收所致;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82.8%,主要系报告期加速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调整所致;10、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5.1%,主要系报告期光伏电站EPC项目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11、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97.8%,主要系报告期未支付员工工资所致;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1.3%,主要系报告期未缴纳税款所致;1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39.8%,主要系报告期因款项性质变动重分类所;1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8.4%,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3.6%,主要系报告期因借款加速到期重分类所致;16、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因款项性质变动重分类所致;17、报告期末预计负债期初增加1743.9%,主要系报告期因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未决诉讼增加所致;1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4.89%,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销售收入锐减所致;19、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91.24%,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销售成本锐减所致;20、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6%,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销售活动停滞所致;2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3.44%,主要系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相关制造费用转入停工损失所致;2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25%,主要系报告期在建工程停工,相关利息直接费用化所致;2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研发活动停滞所致;24、报告期内其他收益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14%,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贴减少及更正重点人群税收补贴所致;2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66.7%,主要系报告期与客户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所致;26、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64%,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客户逾期应收账款所致;27、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8,430%,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提取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所致;28、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775,168.30%,主要系报告期内捷佳伟创设备合同定金罚没损失所致;2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3.77%,主要系业务亏损及报告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30、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75%,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停产,销售收款减少所致;3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9.83%,主要系报告期太阳能电池业务工程停工所致;3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15破申127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3年11月5日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达5,000万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应当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事项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涉及担保金额1600万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应当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事项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担保。因该违规担保事项未在一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15破申147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并申请与已受理的聆达股份破产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2024年7月30日启动预重整,决定对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5、公司目前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尚未解决: (1)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3年7月5日与安徽骏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备忘录,支付的1000万元定金由关联方代收且占用,至今尚未归还。(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3年12月25日向关联方浙江容硕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8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170余万元未归还。(3)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涉及担保金额1600万元,已构成违规担保。(4)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的采购合同涉嫌存在违规资金占用问题。(5)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在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存单业务涉嫌存在违规对外担保。(6)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3年11月5日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了担保,涉及担保金额达5,000万元,构成违规担保。 以上情况公司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公司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6、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自今年3月中旬停产后,管理层一直在寻求复工复产的方案。从公司进入预重整阶段以来,公司管理层与临时管理人多次针对复工复产事宜进行多轮讨论和沟通,但至9月中旬,太阳能电池片市场行情仍无根本性好转,公司出于人力成本的考量不得已开启了主动裁员程序,裁员的范围包括制造体系等核心部门的骨干员工。基于当前形势判断,短期乃至中期内金寨嘉悦几乎无复工复产的可能。同时二期在建工程已到货设备因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出现经济性贬值。根据以上判断,管理层专门委托重庆恒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产减值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根据该评估公司出具的(渝恒禾评【2024】160号)评估报告,公司在三季报中对一期P型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757亿元,对二期在建工程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2557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王明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景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景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