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因公司前期将持有的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金”)53.84%股权转让给江苏贝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贝吉”),此笔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对江苏亿金、江苏贝吉享有6,400万元债权;宋正兴、叶春娥对该笔欠款承担全额信用保证责任。针对此笔债权,公司与债务人积极沟通并催收;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债务人已到期应支付的2,158万元欠款;为保障公司债权的最终有效收回,公司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转让参股子公司川西数据30%股权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川西数据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四川川西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西数据”)3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700万元)作价3,800.43万元转让给川西数据大股东四川蜀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天信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川西数据股权,川西数据不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至032)。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蜀天信息支付的300万元股权转让款,累计收到1,560.09万元股权转让款,公司正积极催收剩余转让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