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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3财报-
视声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870976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湘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54万股,公司总股本为50,6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1%,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该次解除限售原因为: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2.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6 月6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68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50,681,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0,953,400股。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0,953,4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190,68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99)。 (五)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如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情形,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以下针对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说明: 1.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由于经营现金流较好,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偿还前期银行借款/贷款事项,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贷款募投项目已完成。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00元及其孳息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40675562971)余额(含利息)2,200,646.08元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子公司赣州视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公司为更好应对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变化,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由公司在现有经营场地所在的广州市黄埔区内所购置土地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的考虑,公司决定将“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广州视声智慧空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实施。截至2024年8月31日,“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尚未启动。该项目原定建设期为2年,原计划于2025年8月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迟至2026年8月,后续公司将按计划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上述变更或调整不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情况具体如下: (2)募投项目搁置原因及影响 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之“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中说明,公司原定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进行项目建设。但为更好优化公司布局,实现中长期战略目标,提高办公效率,公司拟在现有经营场地所属的广州市黄埔区内购置新土地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于购置土地事项需经公司于政府部门多方沟通,审慎决策,耗时较长,导致该项目需延期实施。 (3)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除项目时间延期外其他无变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朱湘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浩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浩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