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适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但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报告适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但未提供具体变动数据及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披露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
- 报告未披露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未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 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但未披露具体数据。
- 报告未披露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海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