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醇醚和醇醚酯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根据市场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调整生产计划及产品品种结构,充分发挥柔性化生产装置的优势,把握部分产品货紧价高的机会,深耕开拓市场,捕捉市场空缺,使得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得益于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单位产品成本下降,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环氧丙烷装置持续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环氧丙烷产品未能实现生产和销售。但双氧水装置产能负荷不断提升,双氧水产品产销量大幅度增加,从而减少了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亏损金额。 因此,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下阶段公司将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下,快速推进泰兴怡达“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装置技改项目”,在取得试生产方案审查意见后尽快实现生产销售。同时加快推进“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洐生产品技改项目”的实施,目前已经取得安评、环评批复,正在进行节能意见审查。充分发掘并整合环氧丙烷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的优势,抓住市场并努力做好生产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怡苏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怡苏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IMADYINYD2A,注册资本2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陶资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泰兴怡达“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品技改项目”进展 本项目已于2024年7月23日取得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泰应急危化安审〔2024〕28号);已于2024年8月28日取得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审(泰兴)〔2024〕147号)。目前正在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