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同样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未提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总股本增至179,200,000股。同时,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已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未作具体说明。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特别说明“6+9”银行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未提供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未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且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适用,即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未适用审计意见类型,且未提供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具体数据。此外,报告未涉及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