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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月,根据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离职员工黄越球将持股平台份额10.00万元(对应公司股权5.25万元)转让给指定的公司员工,作价617,450.00元。2024年2月,相关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此次股份支付参考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员工通过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77,025.00元。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股权转让总价的差额为359,575.0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847,362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6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日(2024年4月22日),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3,172,638股(具体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己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263.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在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6月,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最新的董监高人员档案。 3、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6月,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最新的《公司章程》。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于2024年9月18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