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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18财报-
力源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4年以来,下游部分应用市场需求回暖,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把握市场需求方向,加大推广力度,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60,666.87万元、10,026.59万元、9,147.35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9.49%、32.78%、47.48%。其中,因下游手机厂商新增订单使得通信电子业务销售额有所增加,因下游车厂销量增加及新增大客户使得汽车电子业务销售额有所增加,因行业双摄、三摄需求增加使得安防监控业务销售额有所增加,因下游客户AI电源、服务器、光模块等需求增加使得AI业务销售额有所增加,因此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去年均有所增加。 2024年9月末公司发布一款MCU新品,该产品在超低功耗、功能设计、成本优化及抗干扰性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设计改良,获得了客户广泛好评。 具体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昌柏会计机构负责人:尚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