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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控股2024 中期报告

2024-09-27港股财报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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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控股2024 中期报告

目錄 簡明綜合損益表02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03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04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0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08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09 管理層研討與分析21 其他資料30 中期股息30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30 董事及行政總裁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30 主要股東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32 股權激勵計劃34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B(1) 條之董事資料披露36 遵守標準守則37 審核委員會的審閱37 企業管治37 重大投資及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的重大收購或出售38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38 報告期後事項38 足夠公眾持股量38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神州控股」)之董事會(「董事」或「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財年同期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 呈報基準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按照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 計 師 公 會」) 頒 佈 之 香 港 會 計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中 期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除 採 納 以 下 新頒佈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當中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其註釋)外,編製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貫徹採用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財務報表所載之相同呈報基準、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任何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其他準則、詮釋或修訂。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責任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香港詮釋第 5 號(二零二零年)之相關修訂,財務報表之呈列-借款人對含有可隨時按要求償還條文的定期貸款的分類附有契約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之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訂本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及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7 號之修訂版 於本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新訂準則及修訂不會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 /或於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載列之披露造成重大影響。 2. 分部資料 就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而言,向董事會(即首席營運決策者(「首席營運決策者」))集中呈報所交付或提供的貨品或服務類別的資料。 本集團有三個呈報經營分部概述如下: (a)「大數據產品及方案業務」分部:提供以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為核心的數據軟件產品銷售,以及圍繞數智城市、數智供應鏈、數智金融等核心場景的數據智能解決方案。(b)「軟件及運營服務業務」分部:提供以數據技術為驅動的一站式端到端的供應鏈運營服務,以及以雲技術、自動化及人工智能技術為基礎的軟件開發、測試、運維等服務,是集團發展大數據產品及方案業務的重要支撐。(c)「信創及傳統服務業務」分部:提供以信創全棧能力落地為方向的系統集成服務,和以一體化解決方案為核心的電商供應鏈服務,是集團開拓大數據產品及方案、軟件及運營服務業務的重要渠道。此分部同時包括投資、物業銷售及租賃等相關的業務。 經營分部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部業績乃根據呈報分部溢利而評估,其為經調整後的除稅前(虧損)溢利的計量。分部業績與本集團之除稅前(虧損)溢利一致計量,惟若干利息收入、若干融資成本、未分類公司收入及收益及未分類公司開支外不計入該等計量。這是向首席營運決策者呈報其達致資源分配及績效評估的計量。 分部間之銷售及轉撥乃參考以現行市場價格銷售予第三方之銷售價格而進行。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 分部資料(續) 下表呈列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經營及呈報分部之收入及業績(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3.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期間之收入指出售貨品(扣除退貨與貿易折扣);提供服務(扣除增值稅及政府徵費);從投資物業已收取及應收取之租金收入。 本集團之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經營租賃下的投資物業的租金收入140,780157,267金融服務業務5,54710,258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3.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續) (i)來自客戶的合約收入 分列按時點確認的收入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4.除稅前(虧損)溢利 本集團之除稅前(虧損)溢利已經扣除(計入):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所得稅(抵免)費用 (a)中國企業所得稅指於中國大陸產生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所徵收之稅項。除若干附屬公司享有稅務優惠外,本集團在中國大陸營運的附屬公司一般須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之稅率為 25%。 牟䊜侷焺䱽股剣限Ⱆ぀ ˖ 2024 ⚥劍㜡デ(b)中國土地增值稅就土地增值按累進稅率介乎 30% 至 60% 徵收,即物業銷售所得款項減可扣除開支(包括土地使用權攤銷、借貸成本及全部物業開發開支)。(c)香港利得稅乃根據兩級利得稅税率制度,合資格企業的首個港幣 2 百萬元的利潤徵稅為 8.25%,而超過港幣 2 百萬元的利潤則徵稅為 16.5%。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合資格企業的香港利得稅乃根據兩級利得稅稅率制度計算。在香港不符合兩級利得稅税率制度的其他集團實體將繼續按估計可評稅利潤的 16.5% 統一稅率徵稅。(d)應佔合營企業之稅項支出為約人民幣 298,000 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稅項支出人 民 幣 1,861,000 元) 及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之 稅 項 支 出 為 約 人 民 幣 174,000 元(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稅項抵免人民幣 587,000 元),已計入於簡明綜合損益表中之「應佔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之虧損」內。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6.股息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經股東(「股東」) 批 准 派 發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6.0 港 仙(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六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4.5 港 仙)。 末 期 股 息 總額 約 港 幣 100,416,000 元 已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七 月 十 六 日 派 發(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 約 港 幣75,312,000 元)。 於報告期末後,本公司董事向股東宣派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1.0 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0 港仙),總額約港幣 16,736,000 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港幣 16,736,000 元)。於報告期末後宣派之中期股息並未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中確認為負債。 7.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母公司股東應佔溢利,以及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已發行減在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下所持股份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476,503,004 股(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493,622,071 股)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乃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母公司股東應佔溢利計算並對一間附屬公司的可攤薄潛在普通股的影響作出調整。用於該計算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之已發行普通股減在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下所持股份,並加假設有關本集團之股權激勵計劃之所有可潛在攤薄的普通股被視為獲行使時已無償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8.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本集團主要以信貸方式與其客戶訂定條款,惟一般會要求新客戶預付款項。信貸期一般為 15 至 720 天,本集團對其未收回應收款項實施嚴謹之監控,並設有信貸監控部門,務求將信貸風險減至最低。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扣除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減值撥備後根據發票日期(相當於各自的收入確認日期)呈列的賬齡分析。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包括在本集團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中的應收多間合營企業、聯營公司及關連公司的款項分別約為人民幣 18,325,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20,313,000 元)、人民幣1,575,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2,064,000 元)及人民幣 44,638,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43,284,000 元),其須按類似於向本集團主要客戶提供的信貸條款償還。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9.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 以下為根據報告期末發票日期呈列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的賬齡分析。 購買商品的平均信用期為 30 至 180 天。本集團已製定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限內結清。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金額包括應付本集團之多間合營企業、聯營公司及關連公司之款項分別約為人民幣 1,517,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1,266,000 元)及人民幣92,667,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45,265,000 元)及人民幣 209,764,000 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145,552,000 元),此結餘乃根據本集團主要供應商所給予之類似信貸條款償還。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0.股本 11.承擔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2.關連人士交易 (a)與關連人士之交易: 除此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的其他部份所呈列之該等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內有以下與關連人士之重大交易: (i)該等銷售乃根據本集團向其主要客戶提供之訂價及條件而進行。(ii)提供 IT 服務之價格乃根據本集團與相關關連人士雙方協定而釐定。(iii)該等購買乃參照由關連人士提供予主要客戶之訂立價格及條款根據本集團與相關關連人士雙方協定之價格進行。(iv)租賃收入乃參照市場租金根據本集團與相關關連人士雙方協定而釐定。(v)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參考市場利率計算並計入來自金融服務業務的收入。(vi)神州數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的關連公司,因郭為先生為本公司之主席及關鍵管理人員,對神州數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影響力。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2.關連人士交易(續) (b)與關連人士之往來金額: (i)於報告期末,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