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次 公司資料 簡明綜合損益表3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5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7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附註8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16 其他資料 21 公 司 資 料 趙不渝馬國強律師事務所 執行董事 蔣泉龍先生(署理主席)蔣大偉先生蔣才南先生錢元英女士(於2024年5月17日辭任) 天健德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國 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春華先生金重先生黃樹威先生(於2024年4月2日獲委任)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黃春華先生(主席)金重先生黃樹威先生(於2024年4月2日獲委任) 香港 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黃樹威先生(主席)(於2024年4月2日獲委任)黃春華先生金重先生 Suntera (Cayman) Limited Suite 3204, Unit 2ABlock 3, Building DP.O. Box 1586Gardenia Court, Camana BayGrand Cayman KY1-1110Cayman Islands 金重先生(主席)黃春華先生黃樹威先生(於2024年4月2日獲委任) 朱健明先生(於2024年9月13日辭任)于德誠先生(於2024年9月13日獲委任)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www.creh.com.hk 中國江蘇省宜興市丁蜀鎮 769 香港九龍尖沙咀加連威老道100號港晶中心10樓1011室 中國稀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度同期的比較數字如下: 簡 明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 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股份溢價賬可供分派予本公司擁有人,惟於緊隨建議分派股息之日期後,本公司將有能力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償付其到期的債務。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1. 此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所載適用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 此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並不包括所有於年度財務報表要求之資料及披露及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編製之年度財務報表共同閱覽。 除若干新訂及經修訂並首次於本集團本會計期間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外,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編製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遵從者一致。採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本集團於本會計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表現及狀況產生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用任何已經頒佈但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尚未生效之新準則、修訂及詮釋。 2. 本集團按業務性質劃分分部及進行管理。與向被確認為本集團首席營運決策人(「首席營運決策人」)之行政總裁內部呈報用以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資料一致,本集團呈列了兩個呈報分部如下: 稀土:製造及銷售稀土產品耐火:製造及銷售耐火產品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2. (a) 就評估分部表現及分部間分配資源而言,本集團之首席營運決策人按照下列基準監察各個呈報分部應佔之業績: 收入及開支乃經參考呈報分部之銷售額及開支或該等分部應佔資產之折舊或攤銷所引致之開支,分配至該等分部。 呈報分部溢利╱(虧損)所使用之計量方法為「經調整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溢利」(「經調整EBITDA」)。為計算經調整EBITDA,本集團之溢利╱(虧損)會就並非特定個別呈報分部應佔之項目作出進一步調整,如董事酬金、核數師酬金及其他未分配企業開支。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2. (a) 期內,就提供予本集團首席營運決策人用作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之本集團呈報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2. (b)來自對外客戶之收入按銷售主要產品及地區市場如下: 3.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財務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利息約2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3,000港元),並無確認貼現票據之利息(二零二三年:118,000港元)。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4. 除稅前虧損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5.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分別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根據彼等各自註冊成立國家之規則及規例,毋須繳付任何所得稅。 由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於香港產生之估計應評稅溢利被結轉之累計稅項虧損所抵銷,因此並無就該期間之香港利得稅計提撥備。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5.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中國企業所得稅乃根據本公司於中國成立之附屬公司之估計應評稅溢利按法定所得稅率25%計算。惟一家中國附屬公司除外,該中國附屬公司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自二零二四年一月起三年期間可按15%的優惠稅率繳納所得稅。 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亦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國附屬公司向其海外(包括香港)股東分派溢利須按5%或10%繳納預扣稅。 6.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內,並 無 宣 佈及派發上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二三年:無)。 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宣佈中期股息(二零二三年:無)。 7. 每 股 基 本 虧 損 乃 根 據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虧 損 約60,328,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129,390,000港元)及本期間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約2,341,700,000股(二零二三年:2,341,700,000股)計算的。 由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行使本公司尚未行使購股權具有反攤薄影響,因此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 8.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內,本 集 團 並 無 購 置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二 零二三年:8,000港元)。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9. 本集團之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包括: 應收賬款按發票日期及應收票據按發出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 簡 明 綜 合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附 註 10. 應付賬款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 11.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賬 面 值 約35,435,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36,561,000港元)之若干租賃土地及賬面值合共零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值零港元)之若干樓宇已抵押予一家銀行作為銀行融資之抵押品。 1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國際局勢動蕩,主要發達經濟體的通脹持續,消費信心需求尚未回復,亦為稀土行業帶來經營挑戰。然而,國家積極出台稀土相關政策,旨在解決供需矛盾和擴大市場競爭力,「以舊換新」政策有望帶來存量和增量需求並舉,稀土供需也有望從過剩轉向緊平衡。面對市場行業的挑戰,本集團堅持完善優化經營策略,提高生產效率和技術,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以順應經濟發展新形勢,積極部署,以迎接行業復甦後的市場新機遇。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入共約293,821,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約375,822,000港元減少約22%。稀土分部收入較去年同期約271,214,000港元減少約12%至約237,721,000港元,佔本集團總收入約81%。耐火分部收入較去年同期約104,608,000港元減少約46%至約56,100,000港元,佔本集團總收入約19%。回顧期內,本集團整體毛虧率約15%╱毛損約43,175,000港元。期內淨虧損收窄至約62,590,000港元。每股虧損約2.58港仙(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每股虧損5.53港仙)。 稀土是國家重點管控和發展的戰略資源。今年國家頒佈《稀土管理條例》,高度重視稀土資源保 護 和 產 業 發 展。伴 隨 需 求 端「設 備 更 新」和「以 舊 換 新」配 套 措 施 逐 步 落 地,工 業 設 備 和 汽車電機等領域更新,有望拉動稀土磁材需求。中長期來看,其有利於稀土供給端的進一步重塑,同時保障了稀土戰略資源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持續鞏固國家在稀土行業的核心競爭力。稀土下游需求在新能源汽車、節能電機、智能機器人等的帶動下,空間廣闊,供給整體較為剛性,供需將趨於平衡,行業景氣度有望持續上行。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期 內,稀 土 分 部 銷 售 額 錄 得 約271,214,000港 元,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12%。分 部 虧 損 約37,155,000港元,較去年同期減少66%。稀土產品的銷售數量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下跌約四成至約200噸。平均銷售單價較去年同期下跌。主要稀土銷售產品如氧化鏑、氧化鋱及新產品氧化鐠汝三項產品共佔稀土分部的整體銷售77%。當中氧化鏑和氧化鋱銷售單價隨市況波動而分別減少9%及45%。 期內,中國市場的稀土價格整體呈下行趨勢。由於市場供需不平衡,房地產行業不景氣影響需求,短期內價格維持在低位。期內,本集團的稀士業務運作模式繼續以貿易加工為主。受各項因素影響,2024上半年稀土行業仍具挑戰,期內稀士分部毛虧率約15%。 地域市場分佈方面,中國內銷市場佔稀士產品總收入的比例約98%。日本及其他海外市場佔餘下的約2%。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團售出了約6,200噸耐火材料產品,同比下跌約四成。主要產品平均價格錄得不同程度的下調,澆注料的價格較去年同期下跌了約23%;電熔鎂鉻磚的價格下跌了約19%;鋁碳磚的價格下跌了約6%。期內耐火材料分部銷售額約56,100,000港元,同比減少了約46%。分部虧損約5,664,000港元,同比增加了約29倍。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由於經濟復甦需時,在控制房地產投資以及調控鋼鐵行業產能過剩的政策下,耐火材料行業難免受到影響。本集團的主要客戶為鋼材生產商,但鋼鐵需求未達到市場預期,價格有待回升,銷售業績疲軟,鋼材生產商持續壓縮企業盈利空間,受供銷兩端市場持續收窄影響,行業整體呈現虧損局面。由於終端市場對於耐火材料的需求有所減少,耐火原材料產品價格下調,再加上行業內競爭激烈,長期的「價格戰」影響了銷售價格。加上廠房設備維修和電費價格上升等推高了銷售成本,致令期內分部毛虧率約13%。 鎂砂業務方面,由於蘇海鎂礦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已出售,本集團於期內未有錄得鎂砂業務之收入。 地域市場分佈方面,中國內銷市場佔本集團耐火產品收入比例上升至約97%。日本市場佔約2%。其他海外市場包括韓國等佔餘下的約1%。 展望二零二四年下半年,全球形勢持續波動,影響著各產業的復甦與發展。剩餘庫存和產能過剩亦影響著稀土行業。然而,國家也在積極出台相關管理條例,集中解決稀土行業的供需等主要矛盾,預期長遠將穩中有進,經營業績有望迎來拐點。《稀土管理條例》指出要通過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快解決稀土功能材料高端供給不足、低端供給過剩的內在矛盾,提升產品質量,培育產品品牌。另一方面,要強化需求牽引,以新一代信息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