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聚利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為準確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本報告所表達的一切意見均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發表,並以公平合理的基準及假設為依據。 目錄 3公司資料5中期業績5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7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8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9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3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的權益及淡倉23董事購買股份或債權證的權利24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的股份及相關股份中的權益及淡倉24關聯方交易24購買、出售及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25購股權計劃25董事證券交易25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情況26董事及控股股東於競爭業務中的權益27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A)(1)條更改董事資料27審核委員會28股息28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28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之計劃28致謝 公司資料 董事會 合規主任 執行董事 劉婉貞女士 劉婉貞女士(主席兼行政總裁)劉耀雄先生趙家偉先生吳光亮先生 公司秘書 李婉珊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獲委任)陳大華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辭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授權代表 文志忠先生 劉婉貞女士(主席)李婉珊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獲委任)陳大華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辭任) 許麒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獲委任)梁泰榮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獲委任)陳俊傑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辭任)陳栢鴻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辭任)盧慶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辭任) 核數師 中審眾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2樓 審核委員會 許麒麟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獲委任)文志忠先生梁泰榮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獲委任)陳俊傑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辭任)陳栢鴻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辭任)盧慶星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辭任) 主要往來銀行 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80 Raffles PlaceUOB PlazaSingapore 048624 薪酬委員會 Malayan Banking BerhadLevel 14, Menera Maybank100 Jalan Tun Perak 50050Kuala LumpurMalaysia 文志忠先生(主席)劉婉貞女士許麒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獲委任)陳俊傑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辭任)陳栢鴻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辭任) 提名委員會 劉婉貞女士(主席)文志忠先生許麒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獲委任)陳俊傑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辭任)陳栢鴻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辭任)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新加坡主要營業地點及總部 124 Lorong 23 Geylang#10-01 and #10-02 ArcsphereSingapore 388405 開曼群島註冊辦事處 PO Box 1350Windward 3Regatta Office Park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灣仔港灣道6-8號瑞安中心26樓2601-2603室 股份代號8527 公司網站www.jlogoholdings.com 中期業績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呈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同期的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PO Box 1350,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Islands。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營 業 地 點 位 於124, Lorong 23 Geylang, #10-01 and #10-02 Arcsphere,Singapore 388405。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在聯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主要從事以下業務: (1)新加坡的亞洲全方位服務餐廳業務;及(2)馬來西亞的手工烘焙連鎖店。 2.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詮釋),以及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新加坡元(「新加坡元」)呈列,除另有註明外,表內所有數值均約整至最接近的千位(「千新加坡元」)。 編製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與編製二零二三年年報所載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 本集團並無採納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綜合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財務報表。附屬公司乃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當本集團因與被投資公司往來而承擔或享有可變回報的風險或權利,並可透過其於有關被投資公司的權力(即目前可讓本集團指示被投資公司相關活動的現有權利)影響有關回報時,即表示具有控制權。 倘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被投資公司的投票或類似權利少於過半數,本集團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公司擁有權力時會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及情況,當中包括: (a)與被投資公司其他具投票權持有人的合約安排;(b)因其他合約安排而產生的權利;及(c)本集團的投票權及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編製財務報表的報告期與本公司相同,並使用一致會計政策。附屬公司業績於本集團取得控制權當日綜合入賬,且將繼續綜合入賬,直至不再擁有有關權利當日。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每項組成部分均歸屬於本集團母公司擁有人。與本集團成員公司之間交易相關的所有集團內公司間收入及開支均於綜合入賬時全數對銷。 倘事實及情況顯示上述三項控制因素中一項或多項有變,則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是否仍然控制被投資公司。附屬公司中不導致喪失控制權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作為權益交易入賬。 倘本集團失去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終止確認(i)該附屬公司的資產(包括商譽)及負債;(ii)任何非控股權益的賬面值及(iii)計入權益的累計換算差額;並確認(i)已收代價的公平值;(ii)所保留任何投資的公平值及(iii)損益中任何因此產生的盈餘或虧絀。本集團先前確認分佔其他全面收益的組成部分適當地重新分類計入損益或保留溢利,基準與倘若本集團直接出售有關資產或負債所規定者相同。 3.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為本集團營運及管理餐廳及烘焙零售店的已收及應收款項(扣除折扣)。本集團的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4.分部收益及業績 管理層分別監察本集團業務單位的經營業績,以便作出有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核的決定。就管理而言,本集團根據其產品及服務組織業務單位,並具有以下兩個可呈報分部: i.餐飲業務分部與餐廳營運及管理有關;及 ii.手工烘焙店分部與專門銷售麵包及糕點產品的零售店有關。 5.除稅前虧損 6.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須就在本集團成員公司成立及經營所在的司法權區產生或來自該等司法權區的溢利按實體基準繳納所得稅。 根據開曼群島的規則及規例,本公司毋須於開曼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附屬公司須就分別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產生的估計溢利分別按17%及24%的稅率繳稅。 7.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8.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期內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每股基本虧損為(0.16)新加坡分(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0.23)新加坡分)。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已發行潛在攤薄普通股。 9.物業、廠房及設備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收購約0.01百萬新加坡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0.34百萬新加坡元)的廠房及設備。 1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1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續) 本集團與客戶之間的貿易條款以現金及信用卡結算為主。向特許營運商提供的信貸期通常為14至30天。鑒於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與應收銀行及特許營運商信用卡應收款項有關,故不存在重大信貸風險集中。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收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實施其他信貸增強措施。貿易應收款項為免息。 本集團於各報告日期採用一般方法進行減值分析,以計量預期信貸虧損。本集團評估貿易應收款項的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有否顯著增加。當合約付款逾期90天,則本集團會將貿易應收款項視作違約。 下文載列本集團採用撥備矩陣計量的貿易應收款項的信貸風險資料: 可退回按金主要指租賃按金及付予供應商的按金。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虧損撥備的評估如下: *於2024年6月30日,應付薪金(包括應付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的款項)約為0.27百萬新加坡元(2023年:約0.21百萬美元)。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通常按60日期限結付。該等款項為免息。 於報告期末,基於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12.計息銀行及其他借款(續) 附註: (a)銀行貸款I該銀行貸款以汽車押記作為抵押。總賬面淨值約為108,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20,000新加坡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貸款隱含的貼現率為5.14%(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14%)。(b)銀行貸款II該貸款由本集團以公司擔保的方式及定期存款約200,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0,000新加坡元)作為抵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貸款隱含的貼現率為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c)銀行貸款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