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奥普特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万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2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34第六节重要事项...............................................................................................................................3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2第十节财务报告...............................................................................................................................63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522,296,856.56元,同比下降15.65%,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行业受扩产周期波动,行业持续低迷,下游需求疲软,新能源行业收入同比下降37.37%;3C行业复苏放缓,收入同比下降8.4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8.7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3.20%,主要系报告期受3C行业和新能源行业付款周期影响,大客户现金付款减少,及上年度供应链金融结算款在本期结算支付。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4.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2.42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降低。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动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的品质管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奥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成立之初,以机器视觉核心部件中的光源产品为突破口,奥普特进入了当时主要为国际品牌所垄断的机器视觉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将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其他机器视觉部件。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产品。同时,奥普特以核心光学技术为基础,加大在先进工业传感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多品类工业传感器;结合资本优势,在运动产品领域进行布局,拟并购成熟协同企业,拓展产品线。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视觉、传感器及运动部件等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粘性及公司竞争力。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附加值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及拓展中的工业传感器产品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是关系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公司的研发主要包括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及工业传感器产品的研发和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 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及工业传感器产品的研发,公司坚持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一方面公司通过包括对光学成像、图像处理、深度学习(工业AI)、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电子电路及精密结构等技术的研究,为产品研究夯实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贴合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改进既有产品,有效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和布局。 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针对客户具体的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的方案研发。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千变万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被摄目标自身的大小、形状,机器视觉所在设备的自身结构、速度等,对机器视觉系统的影响,才能设计出合适、可实现应用目标的方案。第二个层次是从若干客户的各种具体应用场景中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研发,提炼出在一定应用场景下相对普适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优化、简洁、高效的产品和服务。第三个层次是将应用数据反馈回具体的机器视觉软硬件层面,总结出产品改进和新品开发的路线,促进产品的研发。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主要依托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带动产品的销售,主要客户类型包括设备制造商、设备使用方、系统集成商/贸易商等。 机器视觉是智能装备的“眼睛”和视觉“大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部分。而机器视觉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客户对于机器视觉能够实现的功能和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疑虑;且机器视觉功能的实现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一套高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设计需要大量的经验数据,而机器视觉的使用者往往较难积累足够的机器视觉应用经验数据库。因此,在销售机器视觉部件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尤为重要。通过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公司建立起了以向客户提供机器视觉解决方案,从而带动产品销售的业务模式。4.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括五金塑胶件、电子电器件、LED、光学件、PCB(A)、线材、接插件、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线较多,每条产品线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因此,该部分原辅料的采购具有品种极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小等特点。另一部分是用于配合视觉方案销售的外购成品,包括部分相机、镜头等。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目前产品线或产品型号尚未覆盖的部分。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制定原材料和外购成品采购计划。对于交付周期较长的材料和成品、一般通过销售预测确定预计使用量并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和成品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和销售。 5.生产模式 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并不断完善传感器产品线。自主视觉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