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奥普特:2025年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奥普特: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03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奥普特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万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12,588.0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8第五节重要事项.............................................................8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16第八节财务报告............................................................11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李钦军先生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张洪滨先生接替李钦军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12.69亿,同比增长39.24%,系多重积极因素共同驱动:一方面受益于3C行业依托工业AI加速发展、锂电行业稳步复苏,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海外业务收入实现增长;同时并购东莞泰莱也为营业收入增长带来了正向贡献。 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78%,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回款增加。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增长36.96%和36.5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 加1.53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和运控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控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奥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成立之初,以机器视觉核心部件中的光源产品为突破口,奥普特进入了当时主要为国际品牌所垄断的机器视觉市场。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将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其他机器视觉部件。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测量系统。同时,奥普特以核心光学技术为基础,加大在先进工业传感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多品类工业传感器;结合资本优势,在运控产品领域进行布局,并购成熟协同企业,拓展产品线。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视觉、传感器及运控产品等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粘性及公司竞争力。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附加值的机器视觉、传感器等自动化核心软硬件产品及方案,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自动化核心零部件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是关系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包括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 对于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公司坚持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一方面,公司通过对包括光学、物理学、深度学习、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等基础技术的研究,为产品研究夯实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贴近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改进既有产品,有效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轨迹,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和布局。 对于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一方面公司通过包括对光学成像、图像处理、工业AI、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电子电路及精密结构等技术的研究,针对客户潜在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千变万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被摄目标自身的大小、形状,机器视觉所在设备的自身结构、速度等,对机器视觉系统的影响,才能设计出合适、可实现应用目标的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从若干客户的各种具体应用场景中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研发,提炼出在一定应用场景下相对普适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优化、简洁、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买断式销售为主,主要向行业大客户提供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随着公司产品线的持续扩张,公司逐步加大标准产品的销售。在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下,公司未来计划逐步拓展标准产品的多渠道销售方式。 机器视觉是智能装备的“眼睛”和视觉“大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部分。而机器视觉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客户对于机器视觉能够实现的功能和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疑虑;且机器视觉功能的实现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一套高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设计需要 大量的经验数据,但机器视觉的使用者往往较难积累足够的机器视觉应用经验数据库。因此,在销售机器视觉部件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尤为重要。 通过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公司计划未来建立起以向客户提供标准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公司未来规划以直销为主、渠道为辅,对于大行业战略大客户,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对于中小型客户,公司以多渠道销售方式提供标准化产品和方案。 4.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括五金塑胶件、电子料、LED、光学件、PCB(A)、线材、接插件、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线较多,每条产品线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因此,该部分原辅料的采购具有品种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少等特点。另一部分是用于配合视觉方案销售的外购成品,包括部分相机等标准品。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目前产品线或产品型号尚未覆盖的部分。 预计随着公司多渠道销售方式的逐步推广,公司将推动部分标准化产品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制定原材料和外购成品采购计划。对于交付周期较长的材料和成品、一般通过销售预测确定预计使用量并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和成品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和销售。 5.生产模式 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