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8 專 注價 值智 創未 來 目錄 公司資料2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8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9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32 其他資料 公司資料 註冊辦事處 董事會 非執行董事 PO Box 1350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熊博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獲委任)胡平生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辭任) 執行董事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張春娟女士(行政總裁)(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獲委任)蔡軍政先生(行政總裁)(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辭任) 香港上環德輔道中199號無限極廣場32樓全層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瑛女士田力先生秦朔先生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董事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洪瑛女士(主席)熊博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獲委任)胡平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辭任)田力先生 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處 Tricor Services (Cayman Islands) LimitedThird Floor 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Grand Cayman, KY1-1103Cayman Islands 薪酬委員會 田力先生(主席)熊博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獲委任)胡平生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辭任)秦朔先生 主要往來銀行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集友銀行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提名委員會 熊博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獲委任)胡平生先生(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辭任)田力先生秦朔先生 公司秘書 曾穎雯女士 授權代表 張春娟女士曾穎雯女士 公司網站 www.xyzq.com.hk 核數師 股份代號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於《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 》下的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6058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興證國際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登記為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已於中期報告內公司資料一節作出披露。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經紀服務、保證金融資服務、企業融資服務、資產管理服務以及金融產品及投資。其直接控股公司為興證(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興證(香港)」)。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興業證券已於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變動 (a)編製基準 本中期財務報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文,包括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其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獲授權刊發。 中期財務報告乃根據二零二三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預期於二零二四年度財務報表中反映的會計政策變動除外。有關任何會計政策變動的詳情載於附註2(b)。 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的中期財務報告要求管理層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以影響政策的應用以及資產及負債、收入及開支的年度報告金額。實際結果可能與有關估計不同。 本中期財務報告包含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選定的解釋性說明。附註包括自二零二三年度財務報表以來對了解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表現變動屬重大的事件及交易之解釋。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其附註並不包括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整套財務報表所需的全部資料。 (b)會計政策變動 編製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惟就本期間財務資料首次採用以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除外。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用任何其他已頒佈但未生效的準則、詮釋或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具契諾之非流動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採用該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3.收入及其他收入 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分析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3.收入及其他收入(續) 收入(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4.分部報告 向本公司董事會(即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所報告的用於資源配置及分部業績評估的資料主要以所提供服務的類型為重點。主要經營決策者認為,本集團的經營位於香港。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本集團可予報告及經營分部如下: 財富管理-向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期權及保險經紀、金融產品及保證金融資等服務; 企業融資-提供企業顧問、保薦、債務及股本證券的配售及包銷服務以及結構性產品安排服務; 資產管理-提供基金管理、全權委託賬戶管理及投資顧問服務; 金融產品及投資-基金、債務及股本證券、固定收益、衍生工具以及其他金融產品的自營交易及投資;及 其他-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業務,包括總部營運及投資控股平台,以及一般營運資金的管理。 經營分部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的會計政策一致。各分部的分部間收入經參考向第三方客戶正常收取的費用、服務性質或所產生的成本按約定費用收取。在本期間,本集團已將「經紀」及「保證金融資」兩個分部整合為「財富管理」分部。因此,比較資料已經重列,以與本期間之呈報保持一致。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稅前溢利 6.稅項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6.稅項(續) 香港利得稅撥備乃按照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估計應課稅利潤的全年實際稅率16.5%(二零二三年:16.5%)計提,惟本集團屬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下的合資格企業的一家實體除外。 就該合資格實體而言,首2,000,000港元的應課稅利潤按8.25%計稅,而餘下應課稅利潤則按16.5%計稅。 7.股息 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並無分別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宣派及派付股息。 董事會並無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宣派中期股息。 8.每股盈利 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乃按照以下數據計算: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止六個月均無潛在已發行普通股,故並無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2.應收賬款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2.應收賬款(續) 有抵押保證金貸款 就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有抵押保證金貸款而言,貸款須於結算日之後按要求償還。 應收賬款(有抵押保證金貸款除外) 除有抵押保證金貸款外,證券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的正常結算期為交易日後兩日。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的正常結算期為交易日後一日。 就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而言,根據與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期貨結算公司」)訂立的結算安排,期貨結算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未平倉倉盤均被視為猶如已按期貨結算公司釐定的相關收市價平倉及重新建倉。來自該「市值計價」結算安排的溢利或虧損計入應收期貨結算公司的賬款內。根據與經紀訂立的協議,市值計價溢利或虧損均被視為猶如已結算且計入應收經紀的賬款內。 企業融資及資產管理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的正常結算期按協定條款釐定,一般於提供服務後一年內結算。 金融產品及投資業務所產生的應收經紀賬款的正常結算期按協定條款釐定,一般於交易日後兩至五天結算。 考慮到證券、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以及金融產品及投資業務的性質,本公司未披露該等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原因是本公司董事認為,由於業務性質使然,賬齡分析不會產生額外價值。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2.應收賬款(續) 應收賬款(有抵押保證金貸款除外)(續) 以下為於報告日期基於發票╱計提日期,企業融資及資產管理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總額的賬齡分析: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向本公司董事及附屬公司董事授出保證金貸款。 當本集團目前擁有合法可執行權利以抵銷結餘,且同時有意按淨額將結餘結算或變現結餘時,本集團將若干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進行抵銷。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4.應付賬款 就證券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付賬款而言,應付結算所賬款指證券交易業務未完成結算(通常於交易日後兩個交易日或依據與結算所協定的具體期限)的交易。大部分應付現金客戶及保證金客戶賬款須按要求償還,惟若干結餘為待完成結算交易或就客戶按照正常業務流程進行交易活動而收取的保證金存款及現金抵押。惟超出規定保證金存款及現金抵押的款項須按要求償還。 應付經紀客戶賬款(待結算交易所產生的若干結餘除外)主要包括本集團代客戶持有的存置於銀行及結算所的現金,均按現行市場利率計息。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4.應付賬款(續) 就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付賬款而言,與客戶的結算安排所採用的結算機制與期貨結算公司或經紀所採用者相同,按市場折讓結算安排產生的溢利或虧損計入與客戶的應付賬款內。期貨及期權合約交易業務所產生的應付客戶賬款不計息。 因現金客戶買賣證券業務產生的應付賬款的正常結算期為交易日後兩日,而買賣期貨合約業務產生的應付賬款的正常結算期為交易日後一日。本公司董事認為,由於業務性質使然,賬齡分析不會產生額外價值,故並無披露賬齡分析。 就金融產品及投資業務所產生的應付賬款而言,應付經紀賬款指正常按協定條款釐定,一般於交易日後兩至五天結算之待完成結算交易。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證券交易業務所產生結欠直接控股公司的應付賬款為686,339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60,046港元)。 15.銀行借款 銀行借款包括本集團自銀行借出用以促進投資及一般營運資金的貸款。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銀行借款利率介乎2.1%至5.6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17%至6.65%)。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已從合共為9,348,075,5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276,564,000港元)的本集團銀行授信額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