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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社改制:逻辑、前景与银行债投资机会的分化

2024-08-20唐元懋、汤志宇国泰君安证券L***
省联社改制:逻辑、前景与银行债投资机会的分化

债券研究/2024.08.20 债券研 究 专题研 究 证券研究报 告 省联社改制:逻辑、前景与银行债投资机会的分化 本报告导读: 各省联社改制思路有差异,强省份中的弱资质农商行安全边际提升,投资机会凸显而弱省份中的强资质银行则可能有散点状投资机会。 投资要点: 目前省联社主流改制模式主要有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公司,联合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四种:�统一法人模式:指集中省内农信金融资源合并成立单一法人机构,但不意味着区域内仅保留一家法人机构农商行。②银行控股模式:设置“母银行”增持区域内中小银行股 份,以大股东身份参与下级银行经营管理,部分区域出现了“母银行”和省联社并存的情况;③联合银行模式:由省内农信机构共同出资或由地方财政、国企出资设立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包括股权“上参下”与“下参上”两种模式;④金融服务公司:淡化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行政管理职能,强调服务属性,部分强势成 员可能划归地方政府,受当地政府支持。 省联社改制过程中需关注两方面内容,包括改制目的和改制成本。省联社改制目的主要在于“适应银行法人治理体系”和“银行风险化解”两方面,不同改制方案也对应不同改制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合并成本两方面。对于大部分区域而言,实现“法人治理”和“银行化险”的改制目的与低改制成本几乎构成不可能三角。现有的四 种改制模式本身也是妥协的结果。 参考当前已改制省份区域情况,我们认为,对于省内农合机构整体可能呈现三种形态:�辖内机构实力普遍欠佳的区域,或者资源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的区域,如东北、湖南等地,改制方案可能会采 用“上参下”(逐步)合并法人或参控股形式;②对于省内部分非省会农合机构整体实力较强,同时风险较小,改制成本较高的区域,如山东和福建,则更有可能采用统一法人+部分农商银行下放的模式;③对于辖内机构普遍业务能力较强,资产规模较大的区域,如江苏,则可能短期内维持现状,后续选择联合银行(下参上)和部分下放金融服务结合的模式。 从二永债投资角度出发,统一法人对改善弱资质银行安全边际的影响最大,其次是银行控股和联合银行(上参下),但由于改制成本较高,需关注实际落地与推进进度,联合银行(下参上)模式与金融服务模式下更有助于维持区域内强资质银行经营活力,此时需关注区域内对弱资质银行的监管模式。分区域来看,第一类即农合体系 比较发达的区域,如浙江、江苏等地,可能可以进行进一步下沉;第二类即省联社对农商行管理权相对缺位的区域,包括下放管理权至市政府的广东,以及部分农商行独立于省联社的四川-成都等(后续可能还包括辽宁-大连,山东-青岛);第三类即正在转向或未来可能执行统一法人或控股模式的区域,如陕西、河南、贵州、吉林、湖南、广西等地,关注少量高收益机会。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出现预期外变化;区域信用债突发负面舆情, 打压债市风险偏好;债市调整带动二永债估值上行。 唐元懋(分析师) 0755-23976753 tangyuanmao026130@gtjas.com 登记编号S0880524040002 汤志宇(研究助理) 021-38031036 tangzhiyu028695@gtjas.com 登记编号S0880123070149 相关报告 跌幅有所收窄,波动显著提升2024.08.19 久期因子贡献主要波动,短债基金表现较好 2024.08.11 中长纯债基表现较强,久期因子影响最为明显 2024.08.06 TLAC债价值挖掘:基于交易和利差的分析 2024.08.06 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拆解:从套保为主到表达多空观点2024.08.02 目录 1.目前省联社改制存在四种主流模式3 1.1.统一法人模式:统一但可能不唯一3 1.2.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成为统一法人路径上的长期中间状态4 1.3.联合银行模式:股权“上参下”与“下参上”的选择与博弈5 1.4.金融服务公司:下属农商行管理权转至市级政府,政企联系增加6 2.未改制区域的未来:统一法人可能成为主要方向7 2.1.省联社改制模式的主要影响因素:目的与成本的权衡7 2.2.省联社改制模式的未来推演:逐步统一、部分下放和维持现状9 3.省联社不同的改制思路下二永债投资机会分化10 4.风险提示11 近年来省联社改革进入快车道,2022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陕西、辽宁、四川、广西、海南、江西、贵州、广西、湖北等地明确省联社改制路线。省联社作为省政府管理区域农合机构的重要抓手,在“一省一策”的改制原则下,不同的改制思路对区域下辖农商行的影响也不同。我们从农商行二永债投资角度出发,归纳总结现有省联社改制方案思路,结合区域经济金融与农信体系情况,试图寻找省联社改革周期下农商行二永债的潜在收益与风险。 1.目前省联社改制存在四种主流模式 参考目前已明确省联社改制方案的区域,省联社主流改制模式主要有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公司,联合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四种。 1.1.统一法人模式:统一但可能不唯一 统一法人模式指通过集中省内农信金融资源化零为整,合并成立单一法人机构(省级农商行),适用于省内农银体系经营范围较小,整合成本较低的区域。目前采用此方案的区域包括四大直辖市、辽宁和海南。采用统一法人 模式将强化区域内农信监管体系“一盘棋”格局,提升对下辖农信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也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竞争,提升经营效率。 改制前,海南农信下辖8家农商银行,11家市县联社,辽宁农信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行、28家县级农商行、30家县级信用社。区域内农商行实力一般,因此合并有助于减少监管压力,提升经营能力,化解体系风险,且农信机构数量较少,合并成本低,统一法人模式落地更顺利。但考虑到大连农商行较辽宁省内其他农商机构实力较强,辽宁省也可能采取“统一法人 +部分农商行”并存。 不过统一法人模式不意味着区域内仅保留一家法人机构农商行。天津:同时拥有天津农商行与天津滨海农商行两家法人行; 辽宁:“两步走”的改革模式下,2024年6月20日批复同意辽宁农商行吸 收合并辽宁新民农商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考虑到大连是计划单列市,且大连农商行体量相对较大,但后续也可能保留大连农商行等少数农商行在体系外; 河南:河南模式与辽宁类似,2024年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 组发布公告称:审议通过了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等25家法人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相关事项并形成决议。完成“第一步”组建省农商行后,待时机成熟会进一步合并其余农商行。 表1:采用统一法人模式的区域包括四大直辖市、辽宁和海南 地区 省级农商行名称 改制时间 注册资本(亿元) 北京 北京农商行 2005年10月 121.48 上海 沪农商行 2005年8月 96.44 重庆 渝农商行 2008年6月 113.57 天津滨海农商行2007年12月126.58 天津 天津农商行2010年6月83.65 海南海南农商行2024年3月220.21 辽宁辽宁农商行2023年9月207.89 数据来源:Wind,企业预警通,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注:截止2024年8月1日,河南农商行已通过审议 1.2.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成为统一法人路径上的长期中间状态 银行控股模式指由“母银行”增持区域内中小银行股份,以大股东身份参与下级银行经营管理。相较于统一法人模式通过合并减少区域法人数量,银行控股模式存在母子银行二级法人,集合阻力相对较小,但对应需要更多资源 支持母银行注资入股。目前采用此方案的区域包括陕西(秦农银行)和宁夏 (宁夏黄河农商行),具体来看: 宁夏黄河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6亿元,于2008年12月由原 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合并组建后,陆续向辖区19家县市机构投资入股,对县市机构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相较于陕西,宁夏省内农商行整体数量与规模较小,宁夏黄河银行对省内农商行已基本完成参控股全覆盖。 陕西秦农银行:秦农银行注册资本88.26亿元,2015年陕西秦农银行由6家农信社合并成立,定位省级农商行,是独立于省联社的正厅级单位。 相较于宁夏黄河银行,秦农银行“控股模式”更灵活,作为省级农商行虽然政治站位高,但包袱相对较小。一方面,秦农银行并非由陕西省联社组建,二者在陕西并存且相互独立,其中秦农银行影响力主要集中在西安市,西安市外农商行仍由陕西农信管理。另一方面,秦农银行完成了“控股模式”向“合并模式”的转变,除陆续收购合并西安市周边区县农信社,先前全资控股的蓝田和周至农商行,目前已完成吸收合并,2024年7月18日,秦农银行蓝田支行、周至支行正式挂牌开业。 表2:宁夏黄河银行对省内农商行已基本完成参控股全覆盖 参控股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直接+间接) 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宁夏中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宁夏固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宁夏泾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 宁夏西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 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 宁夏红寺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 宁夏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乌海市海勃湾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平罗沙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宁夏青铜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宁夏同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宁夏惠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数据来源:Wind,企业预警通,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1.3.联合银行模式:股权“上参下”与“下参上”的选择与博弈 联合银行模式指由省内农信机构共同出资或由地方财政、国企出资设立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目前已挂牌成立联合银行的区域包括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和广西,而湖北,江西,贵州也宣布将组建联合银行。联合银行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二:其一,相较于省联社,联合银行可申请更多金融牌照,参与业务更多元;其二,联合银行模式能够维持区域内农信机构法人地位与数量基本稳定,银行经营活力得到保留,因此推行阻力更小。 根据出资方不同联合银行可分为“下参上”模式和“上参下”模式: “下参上”模式即联合银行由省内农信机构共同出资设立,适用于省内农信机构数量多,实力强,市值高,合并难度大的区域。采取“下参上”模式可以以较少的入股成本实现改制,但联合银行对下辖农合机构的监管仍带有 “行政化”属性,股权与管理权倒置的问题可能保留,后续协调下辖不同的二级法人之间互相帮扶的股权逻辑不顺。 这种模式依赖省联社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让辖内机构接受到足够优异的管理和帮扶。目前仅浙江采取“下参上”模式。其原因是其辖内机构大部分资产规模不小,“下参上”成本较低,且其辖内机构整体风险较小,省联社前期储备的管理能力基础较为扎实。 图1:“下参上”模式联合银行由省内农信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数据来源:Wind,企业预警通,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上参下”模式即农商联合银行由省内财政、国企出资设立,目前河南、四川、广西与山西已经成立农商联合银行。与金融控股模式类似,“上参下”模式针对下级法人机构管理也主要采用参控股方案,如河南提出股权上采用“省参市、市参县”,“自上而下逐级参股控股”方式,山西则按照“机构自愿、分步参股”进行投资。参控股模式有利于理顺银行法人治理机制,为管理权上收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实现行政化命令到商业化管理的转变。不过此模式同样需足额资本金支持。 四川农商联合银行 股东名称持股占比 广西农商联合银行 股东名称持股占比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股东名称持股占比 山西农商联合银行 股东名称持股占比 表3:“上参下”模式联合银行股东以省财政与国企为主 1 四川省财政厅 20.25% 广西壮族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