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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家DRG20版本权威解读20240723

2024-07-23未知机构李***
医保专家DRG20版本权威解读20240723

DRG2.0 版是对1.0 版的优化和升级,并不是新政策。1.0 版已经在全国90%的城市 实施。2.0 版出台的背景是为了修正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对分组策略进行优化。利于提升手术治疗效果,提升医院分级诊疗水平。目前DRG、DIP 控费力度差不多,主要区别在病组数。 2.0 版主要在临床病例分组上进行了细化,特别是针对重大疾病和复杂疾病的科室,如ICU、肿瘤科、血液科和血管介入科室,使分组更加合理,符合临床实际情况。实施DRG 和DIP 后,医院倾向于使用手术治疗来获得更高分组费用,手术治疗有增加趋势。次均住院费用预计降低。从目前执行1.0 版本的DIP 支付的广州为例,门诊费用并未明显增加。 医院欠款压力目前不大:各地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一线和二线城市基本不存在医保欠款问题,但部分医保基金管理水平较低的城市可能存在欠款情况。 Q:DRG2.0 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相对于1.0 版有哪些变化? A:DRG2.0 版是在1.0 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升级的。2023 年底前1.0 版全国90% 城市已经落地。现在2.0 版政策并不是新的东西。 2.0 版的出台是为了修正和优化在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主要是对临床病例分组进行细化和指引,特别是在重大疾病和复杂疾病的科室,如ICU、肿瘤科、血液科及血管介入科室。这些疾病分组之前比较粗,2.0 版让医生上报分组能把病例分组分的更细、更合理,更符合临床实际情况。 Q:DRG2.0 版对医生的医疗行为会产生什么影响? A:DRG2.0 版的推出并不是从无到有,而是在1.0 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升级。因此,对临床医生的影响并没有本质性的变化。 DRG/DIP 推行对医疗机构医生行为的影响:手术科室费用更高,外科比内科高,实施DRG/DIP 以后外科病人比内科更多,呈现“大外科、小内科”趋势。医生治疗疾病的时候尽可能选择有手术的治疗方式。比如肺炎治疗,之前用抗生素,但是为了申请更多医保费用,医生可能会增加气管镜灌洗等操作,以便将病例分组到费用更高的组别。这并不一定是过度治疗,但确实改变了医生和医院的治疗倾向。 Q:DRG 和DIP 政策对医院的信息系统有何影响?A:DRG 和DIP 政策实施后,具备资金实力的三甲以上医院通常会设立专门的医保科,并购买专门的信息系统来管理医保费用,小医院买不起。这些系统用于统计和管理医院的医保费用,确保在医保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医院的利润。市面上做这种软件的公司不多,医院通常会选择其中几家主流公司。 Q:更换医保管理系统是否会影响医院的现有系统? A:医院的his 系统(如住院、门诊、开医嘱、计费等)保持不变,医院另加的是医保管理系统。医保管理系统是一个独立的系统,通过接口从基础系统中抓取数据,用于医保费用的管理和计算。因此,加医保管理系统不会与原有系统产生冲突。Q:为什么DRG 和DIP 开展城市的比例不一样?A:最开始发文就要求2024 年底所有地方都要实施DRG/DIP 结算,当时试点城市70%算DIP,30%算DRG,现在实施完以后逐渐变成5:5 分。国内天津、上海、北京、广东佛山、深圳都是两种方式结合支付。DRG 和DIP 主要区别是病例分组数的区别,DRG 有600 多,DIP 分组有9000-1w 病例分组。DIP 控费力度没有DRG 控费力度大。DIP 是默认之前发生的治疗费用合理,以此为基础;DRG 是默认之前费用不合理,重新设计规范治疗方式,按照这个方式计算费用控费。为了减少阻力,最开始推行的时候70%城市选择DIP。但是目前实施过程中,DIP 和DRG 趋同,DRG 来源于国外,DIP 是国内首创,目前本质看两种方案区别不大,控费力度趋同,主要是病种数量不同。改成2.0 版后对医疗费用的影响还不好判断(因为还没执行),从1.0 版实施前后对比,统筹实施去约次均费用有不同程度降低,下降幅度7%~20%+不等。这也符合DRG/DIP 推行本意,控制每次费用降低。就诊次数可能会增多。Q:2.0 推行后,门诊和住院的比例会有变化吗?A:目前DIP 和DRG 结算暂时只针对住院,并未涉及门诊。Q:2.0 推行后,门诊费用和日间手术的比例会增加吗?A:根据国内实施DIP 的经验,门诊费用并没有显著提升,门诊大多数是小病,控费力度可能会更大,并非可以无限报销,所以并未出现费用意外增加的情况。Q:2.0 推行的主要目的是节省医保资金还是提高临床治疗效果?A:2.0 推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合理的分组,帮助临床医生优化选择,解决不合理情况,提高治疗精准性,从而更好地控制医保医疗费用。这两个目的相辅相成。Q:DRG 和集采之间的联动如何?A:DRG 和集采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尽管有协同作用,但反馈时间较长。药品和器械集采后,价格下降不会立即反映在DRG 费用中,通常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有的甚至2-3 年调整费用。因此,尽管集采降价,整体住院费用的下降反馈会较慢。如果药品或者器械被集采以后,医生会用检查或者治疗性的费用把总体费用撑起来。Q:在简单手术和复杂手术方面,国产耗材的占比会如何变化?A:在简单手术方面,国产耗材的占比可能会提升较快,而复杂手术中依赖外资器械的部分,医生需要想办法留更多空间。 Q:2.0 调整后,手术支付包会显著下降吗?比如之前简单手术和复杂手术合并在一起,现在简单手术费用降低了,血管外科这类耗材的总包费用会下降很多吗? A:不一定会显著下降。2.0 的调整主要是优化分组,并没有直接调整价格。但会通过分组支付鼓励能做复杂手术的三甲医院做更多手术,从而推进分级诊疗。 Q:未来创新药和创新器械在DRG/DIP 结算中的单独支付政策推进情况如何? A:在DRG/DIP 2.0 版文件推出之前,各地对创新药和创新器械的政策并不统一。例如,北京和广东都有专门的文件,明确对国谈药品费用进行单独支付,不纳入整体医保控费中。2.0 版文件发布后,这种政策将全国推广,使用创新药、创新器械和创新疗法的费用可以单独支付,不再纳入DIP/DRG 费用中。这为医院和医生提供了更大的使用空间,医保在这方面不会有特别大的限制,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Q:哪些药品可以享受DRG/DIP 单独支付政策? A:以广东省为例,文件明确规定国谈药品,包括国家医保目录中的一两百种谈判药品,均可单独支付。此外,广东省还包括一些岭南名录中具有创新价值的中药。北京的规定也类似,主要针对国产药品。目前,2.0 版文件尚未最终确定具体除外目录,但大概率会以国谈药品为主。如果统筹区资金紧张,可能仅包括创新药,看到时候是否有创新药的单独目录。总体来说,医保基金充足的地方,目录会更广泛,涵盖更多国谈药品。 Q:如何理解医疗机构在DRG/DIP 结算中不能将病种支付标准作为对医务人员考核或绩效分配的指标? A:医保对于DRG 和DIP 的结算方式仅限于医保与医院的结算,并不用于指导医疗行为和医疗方式。医院应根据临床效果和需要进行治疗,而不是根据支付限额来决定治疗方式。虽然医保限费用,但仍要求医院以合理的治疗为目的,避免过度限制患者治疗。实际医院操作中通过层层控费造成了患者钱花完就要出院的局面,这个是老生常谈问题了,很难杜绝了。保基本医疗,用最少的钱把疾病治疗了,而不是还没治疗好就让患者出院,患者想追求更好的体验就要提高自费比例。 Q:当地药店进统筹的处方获得情况?个帐转入统筹的钱最后有多少去住院了,有多少还是留在门诊里面使用?A:门诊统筹费用各地差异较大。之前很多地方没有开展门诊统筹,从去年开始把各账一部分钱转到统筹基金,现在从药店看基本处于收支平衡,还没出现门诊统筹钱超过个账。主要用于门诊费用,很少用于住院。以广州为例,门诊统筹已实施多年,药店从去年开始纳入,但覆盖范围有限,实施方式谨慎。 Q:自主申报特例单意的病例边际提升? A:这次的比例稍有提升,从之前的3%提高到现在的5%。这个提升是基于原则性控制的调整,针对整个统筹区域,不是某家医院。比如广州市,针对特定单议申请的费用限制分别为不超过DRG 的5%和DIP 的5‰(DIP 病种数更多)。比例数变化不是关键,而是 让重症大额费用申请更名正言顺。这样的调整使得申请更加合理化和明确化,有助于规范申报流程。这个支付比例某一家医院是可以有特例超过的,最后某个省拉平就不会超过支付比例了。DRG 和DIP 结算包括了总医疗费用的核算,其中包括自费和医保报销项目的计算。 Q:DRG2.0 分组重大疾病更细化后,高端手术耗材和药品是否会受益?对IVD 检测是否利空? A:理论上,DRG2.0 分组更细化后,高端手术耗材和药品确实有可能受益,因为分组细化后,复杂手术的费用会更高,使用高端耗材的空间也更大。然而,实际情况是,在DIP和DRG 整体结算费用的压力下,大部分医生可能会选择更加便宜且有效的耗材,而不是只选贵的。此外,真正对高端器械和药品有利的政策是特例单议政策,即对于符合大额病 例的高端耗材和器械,可以单独申请费用支付,这样才能显著增加高端耗材的使用量。分组的影响相对较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Q:DRG2.0 对IVD 检测的需求是否会减少? A:DRG2.0 对IVD 检测的影响是间接的。总包费用在DRG 和DIP 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药品和器械因为集采费用下降,医生可能会增加检测项目(IVD、MR\CT 影像检测)来填补费用空缺。整体来看,药品/器械集采的降价可能会导致检测使用量上升,但IVD 耗材也集采了,具体影响需视集采情况而定。 Q:节省下来的费用是否可以结余? A:节省下来的费用并不能随意结余。一般要求费用控制在90%到100%之间,部分城市规定在95%到100%之间。如果费用控制在这个范围内,可能会有5%的结余作为奖金。但如果费用低于90%,则不会有结余,可能被认为是医疗质量不达标或治疗不足。 Q:现在医院是否还有单个医院的年度限额限制? A:欠款情况在不同地区差异很大。一线和二线城市基本不存在欠款问题,主要出现在医保基金比较缺 或当地医保基金管理水平较低的城市,年度清算缓慢。但总体来看,欠款额度不大,只是对部分地方的医疗机构造成较大压力。Q:2.0 版本出来以后,如果没有除外药品目录跟进,对于国谈创新药的支付是否还是有困难?A:2.0 版本文件固化了创新药的特例单议支付政策,但具体执行细则需要各地医保局制定。没出具体创新药目录前地方更多用特议单例支付方式。全国一年新药费用500 亿,目前来看支付比例足够。Q:创新药使用数据积累后是否会纳入总包支付?A:有可能,但需要积累足够的使用数据。这可能需要两三年时间,初期仍需通过特殊渠道报销。Q:非医保目录的进口药或国内创新药如何开具?A:如果药品不在医保目录内,就算自费费用,这个医保不怎么限制。只要自费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或12%,DRG/DIP 理论上不会控制这部分费用。Q:自费药品是否可以在DRG 打包中使用?A:自费药品可以使用,但不在DIP 打包内。Q:医院是否允许患者自费购买药品并在院内使用?A:如果药品费用算入整体医疗费用,医院可能不允许。但如果患者从院外药店购买药品(特殊如注射剂),签署承诺书后,大部分医院会允许使用,具体规定因医院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