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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公报解读:稳中求进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金晓雯,PhD,CFA首席宏观分析师xiaowen_jin@spdbi.com(852) 2808 6437 2024年7月18日 7月15-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尽管更为具体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或要等到下周才公布1,18日下午发布的会议公报或为《决定》提供重要线索。公报指出此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具体要点如下: 1.罕见地在公报中对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实现5%全年经济增速目标。历届三中全会均更为重视中长期经济改革,制定会后5年改革方向,对周期性的经济问题一般着墨不多。然而此次公报对周期性问题着墨却明显增多,提出要:1)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宏观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3)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而在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2,公报仅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这一表态体现了在经济面临房地产下行周期、通胀和消费低迷等重重挑战之下,政府对经济增长的重视。基于7月15日的GDP数据发布以及今天的会议公报,我们更加确认政府将推出增量措施稳经济,即将在本月底召开的年中政治局经济会议或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我们认为类似于去年年中会议的重大转向的可能性并不会很高。也就是说,大规模经济刺激的可能性并不高,政府可能还需要为潜在的特朗普当选后贸易战卷土重来留出政策空间。我们预计政府在政治局会议上会:1)房地产方面再次强调加紧落实房企去库存、进一步要求推动白名单、融资协商机制和保交楼等房企融资支持政策。2)财政方面促消费措施可能将全国性补贴政策扩展至鼓励除了汽车外的其他耐用品消费上,投资方面发改委可能会推出更多储备项目、或适当放宽对地方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的要求。与此同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行动也会妥善推进。3)货币政策上或在健全市场化的利率调控机制之外,积极使 宏观经济|政策点评 用结构性工具以达到定向宽松的作用。而预计在下周发布的《决定》,应对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方面,有望对房地产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和三项工程建设、地方政府债务处置机制改革做出更为具体的指示。 2.在中长期改革方面,报告强调在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并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的努力方向体现在: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3)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4)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5)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6)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7)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我们预计《决定》全文或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改善现有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做出更详细部署。不过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我们相信改革将会是稳步推进的。在现有阶段,政府或力争在经济质量和经济增速中取得良好平衡。 公报亦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自从2018年特朗普当选成为美国总统,接连发起了关税战,金融脱钩和科技脱钩等损害中美关系发展的行动后,中国所要面对的国际环境更为严峻复杂,对国家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显著提升,重点将放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等。 3.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或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全会强调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我们认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点将是在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如何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年新冠疫情对民营经济伤害较大,民企信心尚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我们期待《决定》对扶持民企发展、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待遇一视同仁方面推出更多具体支持措施。 4.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将教育、科技和人才放在更重要位置上。本周,拜登政府表示如果Tokyo Electron和ASML等公司继续向中国提供先进半导体技术,将考虑采取最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我们认为不论谁当选下一任美国总统,都不会改变美方对中国展开严厉科技管制的决心(参见:宏观主题研究:美国大选将如何影响中国经济和中美关系?)。因此,自主创新至关重要。公报指出“教育、科技和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呼吁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等。 宏观经济|政策点评 5.在宏观调控上,“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将是重点。我们预计《决定》全文或对财税改革方向提供更多线索,尤其在地方和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分配、国企利润分配和最近热议的消费税改革问题上。不过更为具体的改革或并不会一蹴即就,具体落实或要等到明年。重点可关注潜在消费税改革对改善地方财力的贡献、以及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在金融领域,习主席在今年1月呼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2月任命新任证监会主席吴清,4月推出新“国九条”。继续培育高质量资本市场助经济发展的主线(相对此前的遏制资本无序扩张)已逐渐清晰。此外,公报亦强调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这意味着不同领域宏观政策间的协调有望改善。 6.农村发展以城乡融合为主线,公报亦呼吁要深化土地改革。重点将放在:1)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2)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3)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或预示着针对农民工的户口改革或有所推进。深化土地改革或朝着建立城乡同价同权的土地市场做出更多努力。 7.公报确认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政策”。重点将放在:1)二十大提出的制度性开放;2)深化外贸体制改革;3)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4)优化区域开放布局;5)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我们认为在中国和欧美贸易争端有所增加的背景下,改善外贸体制相当有必要。此外,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有所下滑,我们亦期待《决定》可以推出更多具体的政策支持以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此外,类似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这样的局部开放试验也将继续推进。在稳步扩大制度性开放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政府也有可能进一步放开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例如在电信和医疗领域)。 8.公报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接下来五年民生保障工作重点将放在:1)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3)完善就业优先政策;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6)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其中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证和医药改革等在十八大公报中亦有涉及,新提及的“人口发展支持”符合我们此前的预期。为了应对老龄化问题,我们认为接下来政府或多孩家庭提供更多税收、住房、社保、教育等领域的优惠。此外,《决定》或在社保和医保等领域有所建树,改善居民收入(尤其是低保户)以及降低居民对医疗养老等预防性储蓄的需要。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有助于减少居民住房相关开支。改善就业和收入分配,降低居民预防性支出需要等措施均有助于扩大内需和帮助消费复苏。 投资风险:某些改革影响短期经济动能、具体改革计划不及市场预期。 宏观经济|政策点评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及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是由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统称“浦银国际证券”)利用集团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编制而成。所有资料均搜集自被认为是可靠的来源,但并不保证数据之准确性、可信性及完整性,亦不会因资料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报告中的资料来源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信息均来自本集团。本报告的内容涉及到保密数据,所以仅供阁下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除了阁下以及受聘向阁下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士(其同意将本材料保密并受本免责声明中所述限制约束)之外,本报告分发给任何人均属未授权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将本报告内任何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是为提供信息而准备的,不得被解释为是一项关于购买或者出售任何证券或相关金融工具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阁下不应将本报告内容解释为法律、税务、会计或投资事项的专业意见或为任何推荐,阁下应当就本报告所述的任何交易涉及的法律及相关事项咨询其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内的信息及意见乃于文件注明日期作出,日后可作修改而不另通知,亦不一定会更新以反映文件日期之后发生的进展。本报告并未包含公司可能要求的所有信息,阁下不应仅仅依据本报告中的信息而作出投资、撤资或其他财务方面的任何决策或行动。除关于历史数据的陈述外,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的陈述,牵涉多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陈述可基于一些假设,受限于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浦银国际证券的立场。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统称“浦银国际”)及/或其董事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并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浦银国际或其任何董事及/或雇员对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或依赖其所载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可能损失,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浦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 美国 浦银国际不是美国注册经纪商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注册会员。浦银国际证券的分析师不具有美国金融监管局(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因此,浦银国际证券不受美国就有关研究报告准备和分析师独立性规则的约束。 本报告仅提供给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5a-6定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个人。接收本报告之行为即表明同意接受协议不得将本报告分发或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接收本报告的美国收件人如想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交易,都应仅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来进行交易。 英国 本报告并非由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21条所界定之认可人士发布,而本报告亦未经其批准。因此,本报告不会向英国公众人士派发,亦不得向公众人士传递。本报告仅提供给合资格投资者(按照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的涵义),即(i)按照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广)命令(「命令」)第19(5)条定义在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经验之投资专业人士或(ii)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之高净值实体或(iii)其他可能合法与之沟通的人士(所有该等人士统称为「有关人士」)。不属于有关人士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遵照或倚赖本报告或其任何内容行事。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浦银国际证券所有,未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