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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产业:9月零售销售额超出预期

2016-11-03朱家杰元大证券最***
香港消费产业:9月零售销售额超出预期

分析师声明及重要披露事项请参见附录A。 元大与其研究报告所载之公司行号可能于目前或未来有业务往来,投资人应了解本公司可能因此有利益冲突而影响本报告之客观性。投资人于做出投资决策时,应仅将本报告视为其中一项考虑因素。本报告原系以英文做成,并翻译为中文。若投资人对于中文译文之内容正确性有任何疑问,请参考原始英文版。 图1:香港零售销售额及赴港游客数量均出现回暖态势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元大 香港消费产业 9月零售销售额超出预期 事件 香港9月零售销售额同比下滑4.1%,优于本中心/市场预期的同比下滑6.7%/9%。我们认为这主要由于服装/鞋类需求提升,以及百货商店和超市销售额增长。9月零售销售额环比下降0.5%。 研究中心观点 ► 9月服装/鞋类、百货商店和超市销售额回升: 我们认为赴港游客数量同比降幅收窄是主要原因。 ► 我们预计10月零售额同比降幅将扩大至4.8%: 虽然国庆黄金周期间大陆赴港游客数同比增长7.1%,但近期人民币贬值以及较高的比较基数(2015年9/10月:-6.3%/-3.0%)抑制10月消费增长。 ► 化妆品/家居零售商受益于9月零售销售额超出预期: 其中包括莎莎 (178 HK; 持有-落后同业) 和国际家居零售 (1373 HK; 买入)。相反,近期金价大涨将打压黄金需求。我们给予周大福 (1929 HK) “持有-落后同业”评级。 图2:2016年9月服装/鞋类、百货商店和超市销售额回升 同比变动 占2016年9月总零售销售额百分比 2016年8月 2016年9月 服装/鞋类 10% -4.5% +1.5% 百货公司 10% -10.7% -2.4% 食品饮料及烟草 12% +8.8% -3.1% 珠宝首饰、钟表及名贵礼品 16% -26.5% -12.3% 药物及化妆品 9% -0.9% +1.2% 其它消费品 6% +2.8% +2.6% 超市 13% -1.0% -0.4% 总计 -10.5% -4.1%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元大 元大快报 香港:专营零售 2016年11月3日 报告分析师: 朱 家杰 CFA +852 3969 9521 peter.kk.chu@yuanta.com 香港:专营零售 2016-11-03 香港零售产业 第2 页,共 2页 附录A:重要披露事项 分析师声明 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文或部分内容之分析师,兹针对本报告所载证券或证券发行机构,于此声明:(1) 文中所述观点皆准确反映其个人对各证券或证券发行机构之看法;(2) 研究部分析师于本研究报告中所提出之特定投资建议或观点,与其过去、现在、未来薪酬的任何部份皆无直接或间接关联。 目前元大研究分析个股评级分布 评级 追踪个股数 % 买入 161 33% 持有-超越同业 114 23% 持有-落后同业 38 8% 卖出 6 1% 评估中 169 34% 限制评级 4 1% 总计: 492 100% 资料来源:元大 July 30, 2014 投资评级说明 买入:根据本中心对该档个股投资期间绝对或相对报酬率之预测,我们对该股持正面观点。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之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建议投资人于投资部位中增持该股。 持有-超越同业:本中心认为根据目前股价,该档个股基本面吸引力高于同业。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 持有-落后同业:本中心认为根据目前股价,该档个股基本面吸引力低于同业。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 卖出:根据本中心对该档个股投资期间绝对或相对报酬率之预测,我们对该股持负面观点。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之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建议投资人于投资部位中减持该股。 评估中:本中心之预估、评级、目标价尚在评估中,但仍积极追踪该个股。 限制评级:为遵循相关法令规章及/或元大之政策,暂不给予评级及目标价。 注:元大给予个股之目标价系依12个月投资期间计算。大中华探索系列报告并无正式之12个月目标价,其投资建议乃根据分析师报告中之指定期间分析而得。 总声明 © 2016 元大版权所有。本报告之内容取材自本公司认可之资料來源,但并不保证其完整性或正确性。报告内容并非任何证券之销售要约或邀购。报告中所有的意見及预估,皆基于本公司于特定日期所做之判断,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本报告仅提供一般信息,文中所载信息或任何意见,并不构成任何买卖证券或其他投资目标之要约或要约之引诱。报告数据之刊发仅供客户一般传阅用途,并非意欲提供专属之投资建议,亦无考虑任何可能收取本报告之人士的个别财务状况与目标。对于投资本报告所讨论或建议之任何证券、投资目标,或文中所讨论或建议之投资策略,投资人应就其是否适合本身而咨询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之内容取材自据信为可靠之资料来源,但概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数据之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本报告并非(且不应解释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任何非依法从事证券经纪或交易之人士或公司,为于该管辖区内从事证券经纪或交易之游说。 元大研究报告于美国仅发送予美国主要投资法人(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15a-6号规则及其修正条文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诠释定义)。美国投资人若欲进行与本报告所载证券相关之交易,皆必须透过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条及其修正条文登记注册之券商为之。元大研究报告在台湾由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在香港则由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元大证券(香港)系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注册之券商,并获许从事受规管活动,包括第4类规管活动(就证券提供意见)。非经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书面明示同意,本研究报告全文或部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转载、转寄或披露。 欲取得任何本报告所载证券详细数据之台湾人士,应透过下列方式联络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致:联络人姓名 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台北市104南京东路三段 225号4楼 欲取得任何本报告所载证券详细数据之香港人士,应透过下列方式联络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致:研究部 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8号 海富中心1座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