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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供应链&物流创新发展报告 •www.logclub.com 概览: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现状 核算: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量化 –全球碳排放现状–物流行业碳排放现状–供应链&物流绿色政策–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趋势 –组织碳:ISO14064-1–产品碳:ISO14067–物流碳:ISO14083&GLEC框架–碳中和:ISO14068–碳减排与CCER 披露: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披露 附录:供应链&物流绿色实践 –ESG领头,碳数据披露普及化–EcoVadis,基于认证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CDP,以碳披露为核心的主流ESG评级之一–SBTi,科学碳目标下的减碳披露 –ESG与绿色披露–绿色物流解决方案与服务–获奖名单 –全球碳排放现状–物流行业碳排放现状–供应链&物流绿色政策–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趋势 概览: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现状 2023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创纪录的374亿吨 根据国际能源署数据,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继续攀升,2023年,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增加了1.1%。二氧化碳排放量远没有像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全球气候目标所需的那样迅速下降,而是创下了374亿吨的历史新高,相较于2022年增加了4.1亿吨。 积极的一面是:1.1%的排放量的百分比增长远低于2023年全球GDP3%左右的增长速度,因此,2023年延续了二氧化碳增长速度慢于全球经济活动的趋势。 区域视角: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占比持续上升,中国和印度的增长显著 在地区层面,中国和印度的煤炭燃烧排放量呈现出大幅增加的趋势,中国在202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经超过了发达经济体的总和,并且在2023年继续增长了15%,占据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5%。同时,印度在2023年也超过了欧盟,跃升为全球第三大排放源。 随着中国和全球航空业的重新开放,石油排放量也有所上升,全球范围内增加了约9500万吨。在亚洲发展中国家,目前的排放量约占全球的一半,远高于2015年和2000年的水平,显示出这一地区的碳排放增长趋势明显。 从人均排放量来看,发达经济体仍然相对较高,2023年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出约70%。欧盟的人均排放量已大幅下降,目前仅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出约15%,并且比中国低约40%。同时,中国在2020年的人均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发达经济体,现在更是高出发达经济体15%,甚至在2023年首次超过了日本。 能源视角:清洁能源的部署有效减缓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 从全球碳排放情况来看,煤炭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贡献显著,尤其是自2019年以来,全球能源燃烧排放量增加了约8.5亿吨,其中煤炭排放量的增加高达9亿吨,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趋势在2023年更为明显,煤炭约占全球能源燃烧排放量增长的70%。 但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正在对全球碳排放产生深远影响,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机遇,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间,与能源相关的总排放量增加了约9亿吨,然而,如果没有自2019年以来不断部署的五项关键清洁能源技术——太阳能光伏、风能、热泵和电动汽车,排放量的增长将会是原来的三倍。 风能和太阳能光伏 •2023年全球风力发电合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增容量均达到了创纪录水平,构成了清洁能源的主力军。(全球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增容量达到近540吉瓦,比2022年增长了75%)•太阳能光伏技术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具有显著效果,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在预测期间内有所减少。 核能 •核能在某些地区仍是重要的能源来源,核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预测期间有所增加。 电动汽车与热泵技术 •全球电动汽车销量持续攀升至1400万辆左右,比2022年增长35%。•电动汽车作为减少交通领域碳排放的重要手段,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热泵技术作为一种高效的供暖方式,在全球得到推广,有助于减少碳排放。 化石燃料 •虽然清洁能源正在快速发展,但化石燃料仍在全球能源结构中占据一定地位。•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减少了对化石燃料的需求,为全球加速清洁能源转型提供了机遇。 作为重点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随着物流行业规模持续增长,物流业碳排放呈上升趋势 随着物流行业规模持续增长,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也在逐年攀升。物流行业的碳排放占比相当大,且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这表明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显著。 •2021年物流行业能源消耗量为4.22亿吨标准煤,占总能源消费量比重为8.06%;•2021年物流行业碳排放量为9.48亿吨,占总碳排放量比重为9.01%。 我国持续出台政策,支持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 《“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出台 SCOR DS的绩效指标涵盖了可持续性指标,并分为了环境(EV)和社会责任(SC) 绿色供应链&物流顶层规划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指引,成就企业双碳愿景 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绿色发展战略规划,以此为指引,构建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成就企业双碳愿景。 物流领域碳核算标准的出台和持续迭代使物流碳排放得以量化和比较,能够规范绿色物流有序发展 国际标准以ISO14083和GLEC框架3.0为代表,为计算和汇报整个物流链碳排放提供了全球认可的标准。与此同时,WB/T1135的发布也为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提供明确指引。遵循标准的碳核算为横向社会面、纵向企业面的绿色发展程度量化提供了规范,从而支持物流业碳减排工作的开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关注碳核算的标准符合性。 ◼国内首期GLEC框架物流碳排放计算培训圆满收官,二期培训火热招生中 ◼国内物流行业标准WB/T 1135正式发布 2024年3月8日,全球物流排放理事会框架(GLEC)物流碳计算培训项目在国内正式启动,于4月份完成一期培训,并计划在6月份开启二期培训 2023第一届绿色物流与供应链发展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12月1~3日),会上正式发布《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于报告要求》(WB/T 1135-2023)行业标准。 •GLEC框架物流碳计算培训 由GLEC框架制定方智慧货运中心携手 物 流 咨 询 研 究 机 构 罗 戈 研 究LOGResearch共同开发和运营。 •一期培训 WB/T1135给出了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基本原则,规定了核算边界与核算框架、核算步骤、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适用于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一期共同为9家培训企业27位培训学员提供了培训和实践辅导,帮助企业完成并提交基于实际运输链的碳计算和报告。企业学员通过一个月的学习与实践,全部通过了GLEC评审专家的评估,并获得培训证书。 •概览: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现状 碳管理系统使得组织碳、业务碳得以量化、记录并直观呈现,有力推动持续减碳 借助企业碳管理系统工具,使得组织碳、业务碳得以量化、记录并直观呈现,为物流减碳、绿色物流评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绿色物流发展。 数智技术为企业在碳数据计量、碳排放减少、碳目标达成等方面提供助力,推动绿色物流发展 –组织碳:ISO14064-1–产品碳:ISO14067–物流碳:ISO14083&GLEC框架–碳中和:ISO14068–碳减排与CCER 核算:供应链&物流绿色发展量化 GHG Protocol将组织视角下的碳排放划分为范围一二三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GHG Protocol)专注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指导,为企业对温室气体的减排量进行量化核算与报告提供分步指导。 ISO 14064作为企业组织层级碳盘查通用标准,提供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清除两个方面的指导,其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一套GHG计算和验证准则 ISO 14064-1:2018将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类别由范围一、二、三改分成为六种排放类型 ISO14064-1:2018划分的六种排放类型中,「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是必须量化的部分;另外五种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类别需由企业进行识别和评估,以选择重大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进行计算。 产品碳足迹国际通用核算标准包括PAS 2050、GHG Protocol和ISO 14067 ISO14040和ISO14044两个标准为生命周期评价(LCA)提供了基本框架结构和概念,为碳足迹核算及核算标准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碳减排与CCER ISO 14067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商业认证和目标,也包括个人的科研工作等,出版后逐渐取代PAS 2050,成为量化和报告产品碳足迹的国际通用标准 ISO14067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在2013年出版,建立在现有的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和声明等国际标准注的基础上,是专门针对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和外界交流而制定的国际权威标准。 标准主要规定了产品层面的温室气体评价与计算程序、方法、原则与产品碳足迹报告等内容;集合环境标志与宣告、商品生命周期分析、温室气体盘查等内容,可把商品整个生命周期中95%以上的碳足迹都计算进去,令产品碳足迹能有效地在供应链、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沟通,并且为基于比较目的的计算结果提供了一个公认的根据。 ISO 14067是以ISO 14040和ISO 14044为基础,发展制定的专门针对于产品碳足迹的生命周期评价标准,因此其核算步骤与生命周期评价的四个基本步骤保持一致,但是在各步骤的具体内容上有一定的调整。 产品碳计算场景:CBAM覆盖六大行业产品,于2023年5月正式实施,并明确了报表填报要求 欧盟委员公布的运营商指导文件和进口商指导文件中明确了由出口商提供碳排放相关数据,由进口商注册成为授权申报人后,向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供相应的季度报告和申报单。 表格模板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以小写字母开头命名,包含基本的模板内容介绍和填写指引。•第二部分以大写字母开头来命名,包含产品基本信息和数据的填写。•第三部分是各类汇总表。 另,大多数的自动计算的公式已经内设在表格内,运营商指导文件提到,如果使用了该模板,排放量的计算基本可以认为是正确的,但也说明了不强制使用该模板。 (b)填报指引和注意事项 ◼(一)模板相关基本信息 1.明确CBAM法规涵盖行业:钢铁、水泥、铝、化肥、氢和电力; 2.明确模板在过渡期(2023.10.1~2025.12.31)使用; 3.明确提交CBAM报告商品范围; 4.明确数据表制定方、用途,并提出文件观点不完全代表欧盟观点。 ◼(二)操作指南 5.需要打开自动计算功能; 6.数据为0时也需输入,不可空置;7.部分单元格可使用“下拉列表”,从预定义的选项中选择;8.当数据输入不完整时,将会提示存在填写错误的可能性; 9.颜色代码和字体: 10.每个表格顶部的导航面板提供了快速跳转各输入部分的超链接; 11.除了浅黄色字段外,该模板已锁定数据输入; 12.为了防止意外修改公式,不可使用剪切和粘贴功能。 (A)基础信息表 ◼(四)商品类别及相关生产过程汇总 ◼(一)报告周期 a)货物类别、相关前体及相应生产工艺清单汇总(列出所有汇总的商品类别,包括在安装过程中生产的任何相关的前体类型;当选择生铁和粗钢时工艺是必填项) ◆填报时,需要在模板中输入的所有数据的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 ◆填报的所有数据都需要与上述周期一致。 ◼(二)装置信息 ◆必填项:装置名称(英文)、国家; ◆选填项:装置名称、地址、邮编、排放源经纬度、授权代表信息、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b)相关生产流程:根据(a)表,请列出“生产过程”的商品类别,并填写其系统边界涵盖的所有商品类别和相关前体。 ◼(三)报告核查信息(过渡期间可不提供) a)本报告的核查信息:公司名称、地址、邮编、国家; b)授权核查人员信息:姓名、邮箱、电话、传真(被授权人员应熟悉本报告);c)认证机构信息:认证成员国、认证机构名称、注册号。 ◼(五)购置的前体产品 ◆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