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过去五年中展现出的前所未有的创新速度和承诺2该行业管线为改善患者预后提供了重要机会。普遍认为,创新的价值只有在患者从治疗进步中受益时才能实现。然而,相当数量的药品并未3在所有欧洲联盟(EU)市场上均有提供。 EFPIA多年来一直关注制药药物上市所需的时间。如2023年患者W.A.I.T.指标调查的最新数据显示,创新治疗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各国的平均报销时间已达到531天,从126天起,范围广泛。4 德国在土耳其停留了990天。在欧洲存在患者可及性不平等现象,各国在某一时刻可用的产品数量以及国家补偿前所需时间存在显著差异。行业对这些延迟表示担忧,并认识到延迟和药品不可用会对患者造成伤害。这些担忧对于关于欧盟一般药品立法的影响及其是否将改善欧盟患者药品可及性的辩论具有重要的背景意义。 在过去的四年中,欧洲制药工业协会(EFPIA)记录了访问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并发现了10个相互关联的因素,这些因素可以解释从欧洲市场授权到成员国层面可用的延迟(定义为时间长度)问题。5 向创新药物迈进,基于W.A.I.T.分析。这些因素源于欧盟成员国中的药物接入系统和流程 ,以及对应的商业决策影响。它们包括缓慢的监管过程、市场接入评估启动滞后、重复的证据要求、报销延迟以及地方处方清单决策。由于根本原因是多因素的,它们只能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该行业认为,通过与合作成员国、欧盟委员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提案来提高可用性和减少延迟,可以解决不可用和延迟的根本原因。这项工作必须从流程开始,包括加速监管过程,以便尽可能快地向患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诊断、疫苗和治疗。行业欢迎欧洲议会致力于制定一个面向未来的监管框架,这体现在其最近通过的关于欧盟药品立法改革提案的立场。行业还支持欧洲议会议员做出的实用决策,即不将监管数据保护(RDP)与药品可用性挂钩。 寻找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以改善患者获取药品的途径,需要多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考虑不可用和延迟的根本原因的多因素性质。EFPIA及其成员已经就一系列具体提案进行工作,旨在改善患者获取创新药品并减少欧洲范围内的不平等。以下是一些这些提案: •对在所有欧盟国家提交定价和报销(P&R)申请的承诺,条件是当地系统允许,且自欧盟市场授权起不超过两年。这一承诺反映了行业和社会共同追求的雄心,即尽快将针对未满足的健康需求创新带给欧洲的病患和卫生系统。 •创建一个门户网站,营销授权持有人(MAHs)可以在其中提供关于30个欧洲国家P&R申请的时间安排和处理情况的及时信息。此类信息包括P&R决策延迟的原因或MAH未在特定地区提交申请的原因。 市场。该平台已进入其第二年的运营,欧洲制药工业协会(EFPIA)已发布了两份报告,记录了在平台上收集到的创新信息及其6与关于药品可及性的辩论的相关性。 •一个基于股权分层定价(EBTP)的概念框架为确保各国支付能力在创新药物价格中得到考虑,基于国家间的团结原则,以减少新药不可获得性和获取延迟。 •新型支付和定价模式当适当使用并针对具体情况定制时,可以加速患者获得治疗的机会,同时允许支付方管理临床不确定性、预算影响以及医疗体系可持续性。78提供足够的创新激励。, • 对实现以下目标的贡献:高效欧洲评估相对效力的启动系统在实施健康技术评估(HTA)法规的背景下。 本报告是于2020年6月首次发布的根本原因分析报告的第5版,曾作为与若干欧盟及国家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者的讨论基础。本报告总结了这些讨论的内容,更新了数据和证据,并进一步阐述了政策建议如何以协作和可持续的方式解决一些已识别的障碍。 1.1. 背景和方法 过去十年中创新速度的史无前例以及行业研发管线的前景为改善患者结果提供了重要机遇。创新药物已经通过为慢性病患者和以前无法治疗的癌症患者提供治疗,治疗原本没有药物可用的遗传性疾病,以及消除一些传染病,显著延长了患者的生存期。 存在共识,只有当患者从治疗进展中受益时,创新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所有参与医疗保健的人——从患者到服务提供商、研究人员到临床医生、制药公司到支付者——都希望9让欧洲的病人能够获得新的治疗方案。 欧洲报告中强调了处理不可用性和延迟的重要性。10 欧洲委员会关于改革欧洲通用药品立法的提案。欧洲议会的后续辩论反映了这一点(见框1)。 箱子 1:欧洲议会对立场根本原因的讨论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药品立法改革方案 . . . 这些药用产品并不总是送达患者,欧盟内的患者对药用产品的可获得性仍存在不同水平。药用产品的可及性受许多因素影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没有义务在所有成员国上市药品;他们可以选择不在某些成员国或从某些成员国撤出他们的药品,这通常出于商业原因。国家定价和报销政策、人口规模、卫生系统的组织以及国家的行政程序是影响市场推出和患者可及性的其他因素。此外,复杂的监管环境和相关行政负担可能阻止中小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发有希望的改革创新疗法以及申请有条件的市场上市许可。 来源:欧洲议会,欧洲议会2024年4月10日的立法决议 2023年4月,欧洲委员会提出了一项修订欧盟药品立法的提案,明确目标是为所有欧盟患者确保药品的可及性。该提案将RDP基准期的长度与欧盟27个市场内药品的上市和供应联系起来,在授予欧盟营销授权后的两年内完成。尽管距离立法最终确定和批准还有一段距离,但欧洲议会于2024年4月对委员会的提案进行了修改,取消了RDP长度与所有欧盟27个市场上市之间的联系,并规定药品公司需向那些要求其提交P&R申请的成员国提交申请。正如本文所探讨的原因,主要是药品不可用和延迟的根本原因是多因素的(其中许多超出了MAH的控制范围,并且在成员国之间差异很大),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委员会的提案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不可行。 该行业对药品不可用和延误表示担忧,认识到延误和药品不可用会危害患者,并同意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本文的目的是描述可能解释欧盟患者药品不可用和延误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在最新可用数据中的支持程度。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关注患者的需求,可以找到解决报告中提出问题的协作解决方案。 1.2. 我们所说的可用性和延迟是指什么? 在欧洲联盟,一旦一种新治疗方法经过十年的研发过程,平均而言,在患者能够获得该治疗方法之前,还需要达到三个进一步的里程碑(见图1)。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欧洲药品管理局必须授予一项药品上市许可,以确认该疗法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国家当局必须确保(国家和区域的)报销安全。治疗在保险或报销方案下的保障。药品对所有患者的提供。在某些情况下,产品无需提供。私人市场上的报销,但这并不保证广泛的可及性。受试者人群。 • 一旦得到报销,创新需要达到它们预期的人群,并且应根据标签、最新的科学见解和相关的治疗指南(报销后获取)进行使用。 本文聚焦于可用性和延迟,因此我们专注于前两个里程碑。 在以下几个时间点进行区分很重要(见图2): • 申请市场授权与授权发放之间的时间长度• 从市场授权到申请再评价(P&R)的时间长度• 从申请再评价(P&R)到价值评估决策的时间长度• 从价值评估决策到报销决策的时间长度 1.3. 关于不可用和延误的证据是什么? EFPIA多年来一直在关注药品报销所需的时间长度。如图3所示,根据2023年患者等待时间指标调查的最新数据,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创新治疗方案的平均报销时间为531天,从德国的126天到土耳其长达990天不等。 某些欧洲国家的患者比其他国家的患者多等800多天才能获得同样药物。一些常见的模式很明显:通常,北欧和西欧的患者在市场授权批准100到400天后,可以获得新治疗方案;而南欧和东欧的患者则需要等待500到1000天。这意味着在任何时候,整个欧洲的药品的可获得性都会有很大的差异(如图4所示)。 时间直至可用性和可用率的差异变得更加明显,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数据被纳入了这项分析,现在是第五年。当这项分析首次于2020年发布时,可用时间从127天到...13 德国在波兰停留了823天(相差696天)。自那时起,一些国家改善了他们药物可用性的时间,而其他国家则变得更差;国家之间的总体不平等状况持续存在。现在,欧洲最快(德国)和最慢(土耳其)国家之间创新药物患者可及性的时间差距已增加到864天。 欧洲范围内,创新药物的可用性延迟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延长,已有证据显示(见图5)。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这一点在西方欧洲国家尤为明显,但欧盟4+英国和北欧地区也是如此。中欧和东欧(CEE)以及南欧国家,尽管在平均可用性所需时间上最长,但并没有14 经历了随着时间推移延迟的大幅增加。 我们还可以观察创新药物在欧洲的可获得性随时间的变化情况(图6)。这里的证据也表明存在一种负面趋势,即欧盟27个成员国创新药物的可获得性下降。这种下降在西欧和北欧国家最为明显。尽管创新药物的可获得率在南方和中欧及东欧国家仍然最低,但这些国家的比率在时间上变化甚微。 也可观察到,在不同时间段内,获取不同类型药品的差异性(见图7)。尽管仍高于所有药品,但肿瘤学药品的可及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对于孤儿药,其可及性率持续较低,并有所下降。 孤儿药物在欧洲的可及性仍然存在很大差异,中东欧和南欧国家的延迟更长,可及性更低。如图8所示,与所有药物相比,孤儿药物的可及性往往存在重大差异,所有药物的可及性时间不一定与孤儿药物的可及性时间一致,这可能反映了某些国家指定孤儿药物可及途径的影响。 观察到的延迟长度和欧洲单一子区域内创新药物类型的可获得性变化与文献中的发现一致。最近的一项学术研究调查了四个中东欧国家(捷克、匈牙利、波兰和斯洛伐克)创新肿瘤药物的可及性。报销药物的比例 同类型个体药物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证据表明,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患者可能几乎立即获得某些药物,而其他药物则可能需要等待数年。例如,在瑞典,抗癌药物的最短延迟时间为8天,最长为838天;在苏格兰,差异为17145天至1,453天;在西班牙,254天至1,473天。肿瘤药物在斯洛伐克占比为19%,在捷克占比高达64%,而中位数为...16可用性延迟从波兰的27个月到匈牙利的37个月不等。 尽管无法使用W.A.I.T.数据查看每一个治疗领域,额外的研究表明,不同国家之间的长期延迟和差异也可能存在。18观察见之于其他治疗领域。 1.4. 哪些因素可能导致不可用和延迟? 延迟和不可用性的原因已经争论了许多年。政策制定者和非政府组织(NGOs)经常指出,行业使用如发射顺序等方法来决定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这似乎是一个商业决策。行业常常辩称,申请报销的漫长、复杂流程延误了药品的获取。实际上,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可以解释不可用性,而且不可能以完美的精确度解开它们的影响。例如: 在某些市场,即使产品获得报销并可购买,实际上在市场上并未被使用(见第1.6节)。其他制造商可能选择避免申请报销的费用,这并不令人惊讶。 • 其他市场要求产品在一系列中已经获得报销。19可比国家(见第1.5.2节)。报销申请将推迟,直到在其他市场获得访问权。 换句话说,环境影响商业决策。本文旨在揭示这些因素。欧洲制药工业协会(EFPIA)从五个角度识别了10个因素:市场授权前的时间;定价和报销流程;价值评估标准;卫生系统约束和资源;以及国家到地区审批的延误(见表2)。 我们现在转向探讨导致不可获得性的原因的证据。正如OECD分析所述,这一点需要仔细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应共同努力提高可获得性,但不应期望可获得性达到100%:“广泛获取所有……药物往往被认为是理想的,但并非必需。例如,如果针对某一种特定适应症有几种药物可能可用,采购方法可能只会导致其中一些药物被采购。20 它们(药物)可供使用,而不使患者处于不利地位。” 1.5. 不可用和延迟的根本原因 1.5.1. 市场授权前的时段 第一组要调查的根本原因与市场授权前的延误有关。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对欧盟所有成员国进行集中市场授权,消除了逐个成员国寻求市场授权的新疗法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