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 新能源行业 加快电改推行的相关政策有望在下半年开始出台 电改议题得到高度重视,有望加快推进。上周,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企业和专家学者座谈会,这是2020年7月以来总书记首次召开同类座谈会。在这个级别较高的会议上,国电投董事长被列为参会企业代表的首位,同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亦列为首项建议,反映出高层对电改的高度重视,因此市场预计电改会加快。 郑民康wallace.cheng@bocomgroup.com(852)37661810 文昊,CPAbob.wen@bocomgroup.com(86)2160653667 电改自2015年已有多项政策推出,2021年电力市场化的推进明显加快。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序幕。本轮电改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思想,即控制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放开对发电侧与售电侧市场的限制并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供求关系确定电价并进一步引导市场需求。2021年至今,改革方向主要是在电价,包括2021年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交易价格浮动比例,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市场电量占比近年来快速提高,2023年出台煤电容量电价等。 消纳/利用率应是目前新能源行业较受关注的议题。由于近年来新能源加快发展,尤其是光伏新增装机速度远超行业预期,目前新能源面临的消纳问题逐渐明显,今年1季度光伏/风电利用率96%/96.1%,同比下降2.0/0.7个百分点。市场普遍预期风/光利用率有进一步下降的压力。结合本次会议选择国电投这一全国最大的绿电运营商作为电力行业代表,我们认为电改可能会优先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并保障利用率底线,措施可能包括提高电网灵活性调节能力、提高新能源市场电量占比、进一步推行分时电价、完善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以及出台储能容量电价等。 三中全会对电改应有重要啟示。市场普遍预期今年7月三中全会上,在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议题下,对电力体制改革下一步的发展方面应起到重要启示作用。我们认为较详细的政策有望在三中全会后推出。过去一周电力及新能源板块表现普遍向好,我们认为市场对电改加快的预期已一定程度上反映在整体行业的估值。后续政策落实时,可能对个别领域提出加快推行或解决方案,股价表现可能开始分化。运营商方面,我们认为业绩弹性较高的龙源电力(916 HK/买入)及中国电力(2380 HK/买入)较受益于新能源电改政策。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10楼总机: (852) 3766 1899传真: (852) 2107 4662 评级定义 新能源行业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幷没有于发表研究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处置/买卖该等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于任何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香港上市公司任职高级职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幷没有持有有关上述研究报告覆盖之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除了一位覆盖分析师持有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一位分析师持有英伟达之股份。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 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LeadingStar(Asia)HoldingsLimited、佳捷康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怡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传企划有限公司、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途虎养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范式智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迈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民集团有限公司、集海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君圣泰医药、天津建設發展集團股份公司、長久股份有限公司、乐思集团有限公司、出门问问有限公司及趣致集团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InterraAcquisitionCorp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