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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7日宁波韵升(600366.SH) 证券研究报告 稀土跌价拖累业绩表现,静待市场企稳好转 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3.69亿元,同比-16.23%;归母净利润-2.2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2.01亿元,由盈转亏。其中23Q4营业收入13.46亿元,同比-4.37%、环比+0.59%;归母净利润0.195亿元,扣非归母净利0.037亿元,由亏转盈。 ✔24Q1公司营业收入10.26亿元,同比-28.25%,环比-23.76%;归母净利润-43.1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686.94万元。 稀土跌价拖累业绩表现,Q2有望好转 ✔价:23Q3/23Q4/24Q1镨钕氧化物均价分别为48.6/49.0/38.2万元/吨,分别环比+0.8%/+1%/-22%。截至4月30日,Q2镨钕氧化物已自35.4万元/吨反弹至40.4万元/吨,上涨14%。Q2原料价格反弹,有望提振下游采购意愿,将有利于公司业绩表现改善。 ✔营收:23年公司钕铁硼产品营收46.76亿元,同比-13.81%。其中以磁组件形式提供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销售收入为1.42亿元。23年公司成品销量10788吨,同比+12.22%。24Q1公司主营业务营收9.48亿元,同比-23.86%,稀土跌价影响产品价格、利润表现及下游采购积极性。另外Q1为下游需求淡季,行业需求普遍偏弱,亦对销量形成拖累。 ✔下游结构:23年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工业及其他领域销售收入分别为18.32/11.02/17.42亿元,在钕铁硼产品营收中占比分别为39.2%/23.6%/37.3%。24Q1三个领域收入分别为4.01/1.88/3.59亿元,在钕铁硼产品营收中占比42.3%/19.8%/37.9%。 覃晶晶分析师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2080001qinjj1@essence.com.cn 周古玥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123050031zhougy@essence.com.cn 募投项目延期,看好长期需求 公司目前具备钕铁硼坯料产能21000吨/年。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由于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对包头1.5万吨募投产能进行延期,将预期投产时间自24年4月延后为25年6月投产5000吨,26年6月剩余产能投产。 相关报告 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产能释放可期2023-04-24 定增助推产能扩张,业绩成长性可期2022-11-04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主流供应商地位持续夯实,其中国内新能源主驱配套180万套,按乘联会统计的2023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773.6万辆计,市场占有率达23.2%。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主要的新能源汽车品牌,确立了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的领先地位。公司与方正电机、卧龙电驱等各大主驱系统制造商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另外在新兴领域,人形机器人、eVTOL新兴需求崛起,具备较大潜力。 投资建议: 我们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76、61.77、83.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84、4.84、6.69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35、0.44、0.60元/股,目前股价对应PE为17.9、14.2、10.3倍,维持“增持-A”评级,6个月目标价调整为7.7元,相当于2024年22倍动态市盈率。 公司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5%(含)至15%;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含)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含);卖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5%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国投证券研究中心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楼邮编:518046上海市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3层邮编:200080北京市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