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与赵继增先生等借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再次审理,判决梁健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承担梁健锋先生债务当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梁健锋先生及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2月27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公司及梁健锋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先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东莞市盟丰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广州泰华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广州泰华进入破产程序,法院指定管理人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管广州泰华,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广州泰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