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永安药业公告编号:2024-2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美国诉讼案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方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公司全力做好应诉事宜,2023年6月收到了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于2023年6月9日(美国时间)批准的《关于不侵犯10040755号和10961183号美国专利的规定和裁定》文件,该文件做出公司用于制造牛磺酸的工艺没有侵犯针对第10040755号专利和第10961183号专利所提出的指控等7项裁定。2024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的《规定最终判决》,该判决书作出了公司被控工艺和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9745258号、9815778号以及9926265号美国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并判决公司胜诉等8项命令和裁定。2024年3月,公司获悉原告已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了上诉通知书。公司已密切关注该事项,坚决以法律手段和事实依据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截至目前,公司牛磺酸产品在美国的相关出口及销售活动正常。具体内容见2023年6月13日、2024年2月7日及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4)、《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等相关公告。 2、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等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审批额度范围内。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