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68,351,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351,709股,占 公 司 当 前 总 股 本 的4.61%, 最 高 成 交 价 为3.55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2.65元/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214,881,616.8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2024-019)。 2.投资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进展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8,000万元参与设立深圳前海中保清源汇海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99.585%。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1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 与投资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3.御品峦山项目 2023年12月2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3,500万元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竞拍取得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恒泰公司”)100%股权。 2024年3月25日,景恒泰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恒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签署了《关于御品峦山项目之合作协议书》,通过本次交易,景恒泰公司享有“御品峦山”项目开发建设权和管理权,同时享有“御品峦山”项目70%权益。恒裕集团承诺:如果景恒泰公司分得的项目净利润及权益合计少于83,500万元的,需要进行现金补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7、2024-02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