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ST康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奇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9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及进展公告,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盈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普宁中药城已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2024年3月25日,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翔盈公司对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奇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