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 证券代码:300128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1,299,115,412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57,794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99,115,412股)的0.77%,按相关规定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限售股份未发生变动。本报告期末公司限售股份情况与2023年年末一致。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事项 2024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新能源”)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实施完成。 2024年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赛尔新能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985,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累计增持金额9,982.17万元,至此,赛尔新能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2、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024年2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4年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23)。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57,794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99,115,412股)的0.7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2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58.13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3、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事项 2024年3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原实际控制人富国平、杨小蔚夫妇因权益变动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9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富国平、杨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象为非上市公司主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