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0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润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度,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大力拓展省外市场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在原子公司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下,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229,928.77万元,同比增长5.13%,其中核心业务中成药版块营业收入增长超100%,同时,公司不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持续推动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各项费用也有所下降。因受财务费用高、重资产负担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亏损-38,896.38万元,但已呈现逐步收窄态势,同比增长26.62%。影响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 公司存续的短期及长期借款金额较大,财务费用24,147.14万元;“官洲国际生物论坛总部”资产折旧、摊销7,938.24万元;公司孙公司所参股Axis TherapeuticsLimited回购原股东Athenex HK Innovative Limited持有的55,000,000股份交易事项,减少净利润4,169.18万元;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存货、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初步测算计提资产减值16,334.18万元;对诉讼事项预计负债2,777.6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关于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所处行业情况”等信息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内容属于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认真阅读报告并特别注意“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的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该部分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9第六节重要事项............................................................6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2第十节财务报告............................................................9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巨潮网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董事会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行业基本情况 2023年,医药行业面临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原材料价格上涨、医保支付等挑战,同时,中医药振兴发展、引导药物研发仿制、医疗服务等政策的相继出台,将有效激发医药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医药制造行业创新属性不断强化,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仍然是行业成长的重要驱动力。 2023年,受药品降价、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医药制造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处于下滑态势,各子行业运行走势持续分化。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473亿元,同比下降15.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统计,2023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约1.3万亿元,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下降5.2%;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552.5亿元,同比下降4%;实现利润4,127.2亿元,同比下降16.2%;三项指标增速多年来首次均为负增长,且分别低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9.8、5.1和13.9个百分点。 (二)医药行业政策情况 1、中医药迎来快速发展 近年来,中国中医药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中医药行业发展与创新,为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2023年国家层面从中药研发创新、医保准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多个维度持续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2020-2025年中医诊疗供给有望明显增加,目标中医医疗机构数从7.23万个增至9.5万个,中医医院数从5482个增至6300个,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从86.75%增至90%。 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延续“传承创新”的基础上,就供给端新增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的要求,也指出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眼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中成药生产营业收入超过5,000亿元,同比增长5.6%;中药饮片加工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达5.5%。中成药是我国中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药品子行业中增速较快的细分领域,中药板块已经成为制药工业实现正增长的重要支撑点。 2、政策促进创新药发展 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首次提出“全链条”概念,会议指出,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