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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股份:龙宇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00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除严健军、周桐宇、程裕、马荧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严健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1】严健军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对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以下款项:1、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1,464.30万元:2、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合计20,962.99万元。鉴于截至目前:1、由于公司尚未整理及提供与上述款项的资金性质及可回收性相关的全部完整的文件资料,并根据所提供文件资料,对上述款项的资金性质、可回收性做出真实、合理、客观、公正的判断;尚未对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完整、全面、公允的评判;尚未将相关资料作为审计证据提供给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全面积极配合2023年度审计工作;2、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由此导致本人无法确认公司所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实现公允反映,无法确认该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故本人对相关议案弃权表决。【2】独立董事周桐宇对公司2023年年报投弃权票,弃权表决的理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我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并遗憾地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我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的关键作用。我深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至关重要,因此,我始终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审慎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旨在确保每一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然而,面对审计机构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无法确认公司所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我也无法断定该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报。鉴于上述情况,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对相关议案弃权表决。我期望公司能够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意见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我也期待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为精准、全面的审计服务,共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我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并希望公司能够尽快解决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恢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在此,我对公司的理解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与各方共同努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3】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卢玉平对2023年年度报告投票同意,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发表年报签字意见如下:1、年报披露前的4月26日,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关联方,从而导致在有限时间内,无法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完整有效的核查,目前公司已停止以上关联方业务,并督促关联方尽快回笼业务资金。2、由于控股股东未能提供完整的关联方清单,从上市公司内控角度,也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来识别疑似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公司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出现缺陷,目前正推进内控各项整改措施,截至4月29日董事会召开日,整改事项尚未完成。【4】公司监事陈燕莉对2023年年度报告投票同意,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发表提示意见如下:请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关解释。【5】公司监事张锋对2023年年度报告投票同意,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发表提示意见如下:请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关解释。【6】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晔侃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补充年报签字意见如下:基于4月26日,包括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内的供应商和客户被认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1、从上市公司内控角度,无法通过公开渠道对上述关联方和关联关系进行有效识别,公司在识别及披露相关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内控手段存在一定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各项整改措施。2、由于时间有限,无法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完整有效核查,目前公司已停止以上关联方业务,并督促上述关联方尽快回笼业务资金。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段落。 四、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520,645.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402,443,49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8,175,573股公司股份,剩余394,267,921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23,656,075.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9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4第六节重要事项...........................................................................................................................4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3第十节财务报告...........................................................................................................................64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大宗贸易板块大批发油品及化工业务中存在的计量单据缺失及关联供应商、关联客户形成的收入及成本冲减,使得大宗贸易板块营业收入和毛利较去年同期减少。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工作,收回部分历史欠款,执行回款金额同比增加,使得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公司自2022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对2021年进行追溯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大批发油品及化工业务中存在的计量单据缺失及关联供应商、关联客户形成的收入和成本冲减,利润确认为资本公积,并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