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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德美化工: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0)。 2、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职责调整,黄冠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秋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3-011)。 3、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23.4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939.48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9.4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12)。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13)。 5、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与广东晟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佛山晟景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各合作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方向主要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智能制造等领域,同时兼顾 其他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工商注册正式名称为佛山晟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领取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0)及《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38)。 6、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0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058)。 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3年7月18日10时-2023年7月19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司法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3-03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2023-046)。 8、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 计 划 。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2021年8月28日 、2021年9月14日 刊 登 于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3年9月28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78.3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2023-061)。 9、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3-048),控股股东黄冠雄的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5,384,100股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具体详见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3-048)。 10、公司对子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19.87万美元并于2023年5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并于2023年6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92万美元增加至520万美元并于2023年7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子公司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完成注销。 2、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Dymatic Research Associates Inc.(德美研究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新设绿加叶(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