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含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133,497.28元,个税返还64,167.38元,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190,500.0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和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的相关议题,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财信产业基金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6亿元。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号),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在积极推进相关发行工作; 2.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自有房产的相关议题,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 限公司转让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2处自有房产,挂牌底价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为2,097.60万元。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合格竞买人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并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房产转让款项2,097.6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