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小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