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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公告编号:2023-09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 2021年5月14日,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19,556,446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1年12月20日流通上市;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32,459,683股为国有法人持股,锁定期18个月,限售期未满,未解除限售。 2023年0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持有的32,459,683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3年02月24日流通上市。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全部13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52,016,129股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投建产线募集资金中的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42,006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865.34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发行工作尚未完成。 (二)选举总经理 2023年0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付景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新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三)出售资产 1.2022年12月0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北京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1-2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明天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504.62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332.83万元;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3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国美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975.96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210.94万元。 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立水桥不动产买卖合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买卖合同》。 2023年04月03日,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研院转让北京立水桥房产和青年路房产事项完成。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立水桥不动产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立水桥房产转让款33,328,300.00元和青年路房产转让款32,109,400.00元,转让款共计65,437,700.00元已经全部收到。两处房产已过户到公司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1月24日、2022年03月18日、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04月0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房产交易终止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2%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截至本报告日,款项已全部收到,该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75元/股价格对外转让持有的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数量不低于3,540万股,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在不低于5.75元/股的价格下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03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以本次制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003.22万股的3.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04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0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3.38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2.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72.00万股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22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一期业绩达标,公司尚未办理解除限售。 (五)公司涉诉个别账户被冻结 2022年5月,本公司陆续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实道公司”)诉本公司及原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原告实道公司诉称,2021年,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合称“常州公司”)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 2022年4月,常州公司与常州实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