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收益项目主要为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备注: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浪奇”)100%股权、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浪奇”)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化所”)60%股权,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所持有的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城”)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部分涉案人员调查事宜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5月,公司原董事长傅勇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公司贸易业务所涉及的存货风险、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情况均与前述人员有关,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圆满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2023年3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上市,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全部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3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权与轻工集团持有的新仕诚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过户已完成,公司已持有新仕诚60%的股份,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权已变更至轻工集团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重整计划后续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重整后,一方面,部分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但仍存在部分债权债务诉讼或因证据不足未起诉案件需跟进处理,与贸易相关的资产追收等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良 性发展轨道。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生产经营,同时高效推进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的资产置换事项,实现业务转型,聚焦于稳定运营与盈利的食品饮料与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和运营服务,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及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及持续性。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