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收益271,438.30元及控股股东的科技项目补助形成的收益217,250.65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2,07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利润分配工作已于2023年7月完成。详情请查阅《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披露日期:2023年7月8日)。 2.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原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7.55%的股权转让给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工作。详情请查阅《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披露日期:2023年7月13日)。 3.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第六届董事会成员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职工董事1名);第六届监事会成员5名,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7名。详情请查阅《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披露日期:2023年7月29日)。 4.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宜川县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目前宜川县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已领取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查阅《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披露日期:2023年7月13日)、《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披露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