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19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2、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续发行、上市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49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 2023年8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3-08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