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公司收到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4,852.8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第二个锁定期于2023年9月1日届满,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二个锁定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已达成,符合解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以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上述净利润不包含因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则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可累计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持股总数的100%。 (3)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认缴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业绩考核 (1)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2)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处理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分配至其他持有人,该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其自筹资金部分的原始出资额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 3、第二个锁定期内业绩考核指标的实现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的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898号),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0,081,094.77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8-134号),公司2022年度净利为43,696,046.50元,剔除2022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640,246.66元后的净利润为44,336,293.16元,较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了47.39%。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2022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经人力资源部评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内持有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均达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持股份额权益予以解锁,其对应的股票共计1,096,000股股份已达到解锁条件,可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公司2023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技术/其他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分别对有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531.6977万股的2.554%,其中首次授予46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531.6977万股的2.173%, 约 占 限 制 性 股 票 拟 授 予 总 额 的85.05%; 预 留82.20万 股 , 约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21,531.6977万股的0.382%,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14.9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13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295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5.88%,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其他骨干。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